低速汽车也需政策支持
7月28日,“首届中国农村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农机领域的相关协会领导和众多以生产低速货汽车为主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国家“汽车下乡”政策虽好,但是未能惠及到低速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低速汽车”),低速汽车更需要政策支持。
在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部原副部长洪绂曾在讲话中表示,当前低速汽车在农村消费市场持有量高,但受一定因素制约,要适时调整政策,应有相应政策予以关注。
我国农村道路情况复杂,往往是人员、车辆、牲畜等共同使用,特别是进入村庄或入户的路面狭窄,桥洞、涵洞较低,在这样的运行条件下,低速汽车得以在农村货运中占主导地位。农用车在低速汽车保有量中所占份额达36.8%;客车在低速汽车市场占有比例很低,各类客车在农村汽车保有量中所占份额仅为4.6%,其中70%以上是小型面包车。从农村汽车市场经济环境所表现出来的现象来看,汽车在农村市场很有发展潜力,汽车下乡政策也获得了农民朋友的欢迎,但是从目前来看未起到惠农作用。
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按国家规定,报废农用车**多补贴2000元,原值1.8万元的农用车,农民卖二手车的期望值是8000元,补贴比期望值少了6000元。
“2009年初国务院制定实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但广大农民**迫切需要的低速汽车却从诞生至今一直受到除农民之外的各界冷遇,没有享受半点优惠政策”。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卫东如是说。
与会专家也纷纷表示,农村汽车市场是低速汽车与其它汽车的共同发展空间,不能单纯地压缩一方的生存空间而发展另一方的市场,应该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国家“汽车下乡”政策虽然根据实际情况多次进行了修改,但仍没惠及低速汽车的内容”,既然农用车完全能够满足当前乃至今后很长时间内我国农村生产的需求,又是农民能够买得起、用得好的生产工具,国家有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发挥农用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并考虑广大农民的实际需要,给予用户购置补贴或者减免相关费用,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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