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品召回制度将逐步建立
beplay体育官网app 讯社
2009年09月2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63号国务院令,公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这一条例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及时召回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的农业机械。
条例规定,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条例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械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还应当验明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标志。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流向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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