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紧急通知:自查2009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11月4日,农业部发出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确保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农业部领导的要求,请各省(区、市)对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一、自查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成效。各地落实2009年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重点包括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扩大农村消费,振兴农机工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动农机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经验。各地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常务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农财两部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市)资金使用方案,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工作经验、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等。
3.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情况。各地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认真落实“五制”,切实做到“八个不得”的情况,重点自查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的问题,具体包括:入选补贴目录农机产品履行价格承诺情况,是否存在补贴机具销售价高于2008年的价格,补贴机具价格高于该地区同期市场价问题。是否向购机农民乱收费和强行推荐产品,补贴申请确定、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协议签订、补贴机具登记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定执行。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目录公开情况,农民知晓和咨询补贴政策途径等。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规范使用补贴资金,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程序、补贴重点、补贴种类数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步骤和结算进度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5.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情况。各地制定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方案及执行情况;补贴产品是否达到基本配置规定,售后服务及供货等情况;各地补贴机具使用中质量投诉及处理情况。
6.国家审计署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年2月至4月,国家审计署对黑龙江、宁夏、上海等18个省(区、市)农业四补贴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反映了一些地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存在问题。有关省要将审计调查所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一并上报。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作为当前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把自查工作作为政策实施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迅速部署,落实责任。自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精心组织。要落实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自查工作也要责任到处室到个人。
3.深入自查,边查边改。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坚持点面结合,把自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自查质量。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不利影响,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4.按时完成,及时报告。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总结成效要充分,列举数字要准确,说明情况要全面,提出建议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特别注意要全面真实地上报存在的问题,不能回避更不能遮掩,同时要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查报告电子版务请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njhcyc@agri.gov.cn,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产业发展处。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