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久保田在江苏起诉泰州锋陵
非常农机网
2008年12月24日
日前,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布,已经于2008年12月9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认为泰州现代锋陵农业装配有限公司侵犯了株式会社久保田的专利权,要求禁止该机器的制造、销售,并请求赔偿损失。
消息称,因其怀疑泰州现代锋陵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4LB-150自走式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涉嫌侵害株式会社久保田在中国的发明专利,株式会社久保田于2008年5月开始进行调查,并在11月17日购买锋陵农装生产的机器并实施了分解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久保田进入中国市场十年来,在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与另外一家日本的洋马农机一道,几乎牢牢把握着中国的市场。而在国产机方面,江苏锋陵、无锡太湖凭借巨大的价格优势也慢慢发展了一定的市场,其中前者的销量在2007年超过450台,接近当年国产机销量的一半。
株式会社久保田认为泰州锋陵涉嫌侵害4项中国发明专利,分别是:
1、ZL99110929.5(作业车的履带装置):与作业车的履带行走装置有关,所说的履带行走装置包括与环形履带的接地侧接触的数个接地从动轮和与环形履带的上侧接触的能限制环形履带下沉的一个上从动轮,并将上述数个接地从动轮,除所选择的1处外,均按设定的等间隔配置,但使上述所选择的1处的间隔比上述等间隔宽,这样简单的结构能使作业车越过行走路面上的突起部分,当该突起部分进入上述的宽间隔时,减少车体的上升量,从而使其行驶稳定。
2、ZL99110915.5(联合收割机):涉及一种联合收割机,在该联合收割机的机体框架前端部区域上配置有液压油箱,在液压油箱与其后方的脱粒装置之间配置有将来自发动机的动力进行分配的动力分配箱。
3、ZL99120352.6(农作业机):一种前方具有作业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类农田作业机,在运行部具有1根转向杆,通过朝左右方向的操作,转换操作带动行走装置的转向用液压缸动作的转向阀,通过朝前后方向的操作,转换操作带动作业装置用液压缸的升降阀。在转向杆上,第1操作杆和第2操作杆连接,第1操作杆的伸出端与转向阀连动连接,同时,第2操作杆的伸出端与升降阀连动连接。因此,能够提供一种农田作业机,具有由1根转向杆就可操作作业装置和行走装置的、简单结构的操作结构。
4、ZL99120835.8(联合收割机的脱粒装置):一种联合收割机的脱粒装置,在脱粒室的脱粒滚筒下侧沿脱粒滚筒周向铺设的筛网是在钢板材料上开设纵横排列的处理物漏下孔而构成。可连结固定在将筛网固定于脱粒装置外壳上的支承框上的连结部设置在相对于上述筛网的脱粒滚筒轴心方向及脱粒滚筒宽度方向上的中心成点对称的对称位置上。因此,即使筛网的局部损坏时。只要将筛网相对于筛网上的脱粒滚筒轴心方向及脱粒滚筒的宽度方向上的中心旋转180度即可。
株式会社久保田上诉请求为,要求禁止江苏锋陵进行该机器的制造、销售,并请求赔偿损失。
履带专利纠纷的过程
2008年12月9日久保田向南京中级法院对锋陵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008年12月30日锋陵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久保田专利无效。
2009年8月3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专利无效的第一次审查决定(久保田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做出维持该审查决定的判决(久保田提起上诉)。
2010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并且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2011年5月1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案再次进行了口头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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