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点
根据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受理2010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供货点资质申报的通知》(赣农机字[2009]88号),由各农机供货点自愿申报,经省、市、县三级农机部门受理审核,现将2010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449个供货点的资质予以公告。
2010年度江西省补贴机具供货点有关准入条件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
为执行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我省购机补贴操作,形成农机部门和农机生产企业及供货点共同做好补贴工作的合力,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市县农机部门、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2010年度江西省补贴机具供货点准入条件进行进一步规范。现将2010年度江西省补贴机具供货点有关准入条件预备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及供货点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实行公司制准入
凡是承担补贴机具经营的供货点一律实行公司制准入。不具备公司制的供货点不能从事补贴机具的供应工作。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注册时间截止2009年12月20日。
必须从事农机经销工作两年以上。营业执照为2007年7月30日之前,单位名称、地址或法人变更可延续计算。
二、配备必要的售后服务人员
供货点必须有与其相匹配的售后服务人员。经销3个以下(含3个)同一品种、不同品牌补贴产品的供货点,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经销4个以上同一品种、不同品牌补贴产品的供货点,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实行全省总代理的供货点,2个品种以下的,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3个品种以上的,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单独经销机具品种3种以上(含3种)的供货点,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售后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农业(农机)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农机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取得农机生产企业(公司)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人员,须经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才能认可。
省局联合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其它准入条件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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