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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机局请报送2010年农机补贴经销商申报信息

贵州省农机局 2010年03月13日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管理,规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经销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贵州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确认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由进入贵州省2010年农机补贴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自主推荐,报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二、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负责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三、生产企业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委托代理资格证书。

  2、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工商、税务等证照复印件,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四、生产企业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为有限公司(不含个体户),建议经销商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包括门市部、仓库等,营业场所及仓库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五、生产企业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在产品经销区域范围内有健全的售后服务网络,有较强的“三包”售后服务能力,公司职工不少于5人。

  六、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农民高度负责,为农民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及时的服务。

  请生产厂家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提供的材料传真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机化办公室(传真号:0851-5952323),正式材料须随后邮寄(邮寄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局计财处收,邮编:550003)。

  特此公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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