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0年农机补贴经销商公示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各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供货企业:
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委托和市局推荐,经省局严格审查,共有113个供货企业(经销商)符合条件,现予公示。
113个家供货企业中,农机购置补贴超市4个、一级供货企业(经销商)13个(次序1-13);通过年检的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76个、审查通过的新报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36个。另有3个接受年检、14个新报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不符合条件。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供货企业、种类大量增加。
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供货企业(经销商)作为市场和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主体,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政策正确实施。
一是各生产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供货秩序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托供货企业和经销点管理。今年,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若干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农机发[2010]2号)规定,我省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有损国家和部门形象的一切不法行为。严格处理个别对政策落实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县区,对农机部门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暂停该县(区)一切补贴业务,由相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农机户违规违纪的,撤销其购机申请,二年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企业违规违纪的,由省局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警示通报,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并向省、市、县三级农机管理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销企业违规违纪的,委托生产企业与受委托经销企业承担相同责任和处罚。同一企业二次违规违纪的,给予红牌警告,停止其在陕的2010年补贴业务,并取消其下年度补贴资格,通用类产品的企业,报农业部撤销其资格。2009年,向省局提交违规核查报告进行整改的供货企业,记黄牌警告一次。
二是各生产企业必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前,对各供货企业、经销点的存货型号、数量等情况进行完整登记,在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将供货企业、经销点的供货情况与企业发货情况进行核对,发现异常必须坚决核查,避免出现漏洞,杜绝虚套国家补贴资金行为。
供货企业(经销商)公示期至2010年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陕西省农机局项目办联系。联系电话:029-88411743、62822221。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陕西省2010年农机补贴经销商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