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冀农机管发[2010]37号
各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管,切实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省局将于5月中旬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⒈补贴政策、申请报名及确定补贴户办法、报名户及购机户名单等宣传、公示情况。确定购机户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及优选条件执行情况。
⒉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指定补贴产品和经销商问题。
⒊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符合部、省有关要求和规定;资金使用进度、机具供应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原因。
⒋机具定额补贴标准执行情况。
⒌补贴产品销售价格情况,是否存在高于市场价和乱涨价问题。
⒍补贴手续、档案情况;补贴软件使用情况及问题。
⒎贯彻落实“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倒卖指标、套取补贴资金及乱收费问题。
⒏市、县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核查档案手续、现场查验、电话抽查、走访用户等方式。采取随机办法确定检查对象。每市确定2个县,每县确定2个乡镇、两个经销商,每个乡镇选择5个购机户,按上述督导检查内容进行督查。
三、督导检查组人员及分工
督导检查组人员由省及市人员编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次 |
组 长 |
成 员 |
检查对象 |
1 |
孙万军 |
刘伟及承德、秦皇岛市各一人 |
石家庄、邢台、邯郸 |
2 |
田继来 |
张家口、唐山、廊坊市各一人 |
衡水、沧州、保定 |
3 |
王行楹 |
邯郸、邢台、石家庄市各一人 |
张家口、承德、 |
4 |
李少波 |
衡水、沧州、保定市各一人 |
廊坊、唐山、秦皇岛、 |
四、督查时间安排:
此次督查活动在5月中旬进行。各组具体时间和行程由组长与检查市联系确定。
五、具体要求
⒈此次督查严格依据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
⒉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和请客送礼。
⒊各市、县要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⒋请各市安排一名熟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同志参加此次督查。人员名单务于5月6日下午5时前报省局管理室。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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