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机局取消桦联机械2010年补贴资格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0年06月18日
关于黑龙江省桦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中严重违规问题的通报
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总站,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实施七年来,我省各县(市、区)及有关农机生产企业都能认真执行省里制定的补贴方案,按规定实施,取得了显著地成效。但是也有个别农机生产企业无视省里的方案要求,违规操作,造成很坏的影响。在2010年省里第一批下达的水田机械补贴资金执行过程中,黑龙江省桦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指定的经销商—绥化市富达农机经销处,在绥化市农机大市场公然将该公司生产的“桦联国际”牌插秧机(RR—4C)卖两个价格,即农民拿着补贴协议来买插秧机(RR—4C)是该经销处的挂牌价(不许讲价);而没有得到购机补贴指标的农民在该经销处购买同样的插秧机(RR—4C)就可以讲价,每台可降2000—4000元不等。该企业违规操作的行为严重违背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并被中央电视台“现在播报”栏目曝光,影响极坏,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扰乱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秩序。
经研究决定:一是取消黑龙江省桦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桦联国际”牌插秧机(RR—4C、2ZG—6)参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二是取消绥化市富达农机经销处经销农机补贴产品的资格。三是请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把除上述两个产品从《2010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删除。
希望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从中吸取教训,对你企业委托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把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特此通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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