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0年第二批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2010年08月10日
新农机计财〔2010〕4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各地(州)市农机局、财政局:
为做好秋冬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89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和农机化发展实际,综合考虑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和实施进度等因素,我们研究制定了《新疆自治区201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州)市于2010年8月18日将分县(市)资金使用计划建议上报自治区,按自治区审核批复的资金规模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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