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对农机补贴产品供货企业年检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农机计函[2010]68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杨凌示范区农村发展局、省农垦农工商总公司、各农机供货企业:
为了做好我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局修订并下发了《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管理办法》,请各有关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做好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检验及2011年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及申报企业范围
1、凡列入《陕西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目录内的供货企业(农机生产企业除外)均属此次检验范围。
2、未列入《陕西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目录内的供货企业应按照新修订的《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经营其它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2、年检及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资格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证明无效);
(3)近3年企业会计年度决算报表;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5)经营场所、服务车辆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专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及技术证书复印件;
(7)生产企业委托书;
(8)企业所在县、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3、新申报企业在所属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办理,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核准。年检企业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管理办法》(陕农机发[2010]39号)进行检验后,汇总报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审定。
三、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9—62822221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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