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1年01月13日
湘农机科函〔201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扎实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根据我局《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机科发〔2010〕33号)文件,现就2011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含一般经销商、区域代理商、总代理商)由农机生产企业直接从《2011年湖南省具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农机销售商信息库》中自主选择推荐,企业将全省范围所推荐的经销商汇总后报我局科教处,同时报送经销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文档可报送光盘(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jjkjc123@126.com。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推荐。我局汇总所有有效推荐的经销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时间安排
1、农机生产企业在2011年1月31日前将经销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我局,未按时报送的,将视为放弃。
2、我局在2011年2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1、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由省局统一公布的经销商经销,除此以外的销售商销售的农机产品,各项目县农机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2、生产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经销商的行为负责。若推荐的经销商违规操作、服务不到位、不讲诚信、用户投诉集中且不妥善处理的,将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
二О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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