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行〔2011〕2号
关于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5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我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在《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所有企业均须按要求申报补贴机具品目、生产企业、机具型号、主要配置及参数和在江苏实际销售平均价格。
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其申报产品的主要配置及参数须与向农业部申报时的口径一致。非通用类和自选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主要配置及参数应与支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一致。申报格式详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1)。
二、补贴种类范围
全省2011年补贴55个品目。其中通用类11个,非通用类32个,自选类12个。在2010年的基础上调减8个品目,调增8个品目,其中:增加的8个品目分别为草绳(帘)编织机、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25立方米)、玉米收割割台、花生收获机、果树修剪机、花生播种机、蘑菇灭菌器、农用抓草机;减少的8个品目分别为压捆机、秸秆粉碎机、大蒜收获机、常温烟雾机、动物饲料制备机、孵化设备、喷杆式喷雾机、茶叶揉捻机。2011年江苏省具体补贴品目详见附件2。2011年继续对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和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实行报废更新补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产品
申报我省确定的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必须列入农业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申报的非通用类和自选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必须是被列入国家或江苏省2011年支持推广目录中的农机产品。
(二)申报企业资格
1.申报企业可以是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委托代理企业。若由委托代理企业申报,代理企业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商业信誉,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生产企业的同一种类产品只能委托1家代理企业进行申报。
2.上一年度内在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企业不得申报。以前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企业申报承诺
1.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承诺
(1)交货时间。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实施之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企业须按购机者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补贴机具。
(2)交货地点。江苏省全境内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农民差价购机,财政补贴通过县级审核报账。
2.价格承诺。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杜绝通过虚报价格抬高补贴标准的行为,企业要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且在2011年江苏市场销售中,实际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应有剧烈波动,特殊情况企业须及时向省报告。若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产品采取不予报账、取消补贴资格等处理措施。
3.其他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各项具体规定,不倒卖补贴机具,不套购财政补贴资金;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提供合格的补贴产品,做好产品技术培训、“三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申报文件资料。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三包服务不及时,农民投诉较多并经查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省将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委托代理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均须承担责任。企业自主选择的经销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销商和企业均须承担责任。
(四)申报材料
1.《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1)。按照《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明细表》(附件2)中的机具大类、小类、品目分类情况填写。
为规范操作,微孔增氧设备、喷滴灌设备及卷帘机按如下要求申报:
(1)微孔增氧设备:电机功率及型号、风机(或压缩机)型号、微孔管内径、微孔管+通气主管长度之和(米)、企业质量承诺(使用年限)。按以上配置申报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元)。
(2)喷滴灌设备:喷(滴)头规格型号、滴管(带)规格型号、主要配件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管网部分明确每亩应配置的主管、支管、滴头或喷头数量、企业质量承诺(使用年限)。按首部枢纽、管网部分(上述配置按亩为单位)分别申报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3)卷帘机:变速箱和电机型号,并按此申报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2.《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
3.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5)。
4.申报产品《使用说明书》。
5.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企业申报时必须提供)
上述1、2、3项纸质表格一份及电子文档(用光盘或U盘保存,按照机具品目分开填报,文件名称为“xx企业XX品目”;通过EXCEL制作,不要合并单元格,且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完全一致)和《使用说明书》纸质材料一份于2011年1月26日前报送至省农机局行发处(不接受邮寄),现场签字确认。同时将上述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jsnjbt@sina.com。报送材料不完整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5-83275271;025-83275259
联系人:朱玉奎、朱红宇
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218室
附件:1.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
2.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明细表
3.生产企业授权书(参考格式)
4.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5.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承诺书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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