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新疆自治区农机补贴产品信息录入的通知
新农机管〔2011〕3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关于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拟补贴机具产品信息录入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1年,根据农业部农机办〔2010〕53号文件和农机产〔2010〕198号文件规定,新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确定为12大类(详见附件1)。其中:果实收获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装载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暂不补贴。
二、产品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
购置补贴目录中产品的基本配置,是企业进入补贴目录的**低配置要求,是为增加补贴产品的可比性而提出的整机标准配置要求,录入产品的整机配置应等于或高于基本配置。企业应根据主要的销售区域,合理确定产品标准配置的内容及性能指标,满足农民使用要求。录入产品一旦确定,基本配置不能改变。
录入产品在填写基本配置及技术参数表格时,务必按照配置参数详细要求填写(详见附件2)。
三、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录入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新疆范围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我局在2010年补贴标准基础上,制定了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办法和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在新疆农机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各生产企业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我局将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办法和补贴标准,并将于近期公布。
为便于编制201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请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目录非通用类新增产品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新增的产品,按照附件1和附件2规定的种类范围和参数配置要求向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主要包括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基本配置(基本配置的填写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要求)、销售区域及支持推广目录中编号等。企业所提供的产品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补贴资格。对2011年度国家或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中新增的产品,由企业提供产品资料,我局按照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规定的范围(详见附件1),参照2010年补贴目录中同类同档产品的补贴额,纳入2011年补贴产品目录。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经调整修改后同2011年新增的产品合并形成2011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报农业部批准后公布执行。2010年已经在购置补贴目录内的产品不再重复录入产品信息,如企业产品信息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信息以供录入2011年购置补贴目录。
各农机生产企业请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的书面材料(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及电子文本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刘晨、亚力坤、孙桂荣。
联系电话:0991-4313306,4326124,4338068
传真:0991-4326134
E-mail:xjnjgzbt@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新疆农机推广总站
邮政编码:830054
附件:1.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
2.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产品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
3.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产品信息录入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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