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宁波市2011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5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宁波市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额确定原则
(一)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主要优选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并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的中小型农业机械和特色农业机械。参选产品必须是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或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二)已列入《宁波市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产品,机型不变、配置不变且《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产品继续沿用。
(三)农业部统一选型的通用类农业机械不在此次补贴额确定范围。
所有申报宁波市补贴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请在“2011年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2011年度增补调整)产品信息报送表”的上方( )内对照相应的内容打勾,以示区别。
二、补贴额确定范围
宁波市2011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等12大类49个小类,具体选型机具品目见“附件2:宁波市2011年度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范围。
三、补贴额确定程序
(一)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相关材料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对通过初审的产品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农业部“定额补贴”的原则,确定补贴额;
(三)由市农机局对补贴额确定结果进行审定,其结果在“宁波市农机网”公示七天,报请国家农业部审批后生效执行。
四、2011年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推荐、申报
五、要求
相关补贴额确定程序、经销商推荐、申报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材料递交要求
1、递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企业将补贴额确定文件于2011年2月15日至2月18日当面递交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科教处(在宁波市有本企业经销商的可以委托经销商递交),所有附件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不按规定时间、方式递交的不予受理。
2、联系单位及地址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科教处,地址:宁波市文化路14号506、508室,联系人:张甫满,电话:0574-87283231;手机:13600622753;邮箱zfm22753@sina.com。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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