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
沪农机[2011]1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农业发展部、上实公司、农科院:
为做好2011年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制定并印发《2011年度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计划申报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2011年度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认真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11年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和上海“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蔬菜机械化生产等薄弱环节、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动本市农机化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发展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机械,进一步提高稻、麦、油机械化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的配置,重点更新、配置大马力拖拉机极其配套还田机具。
(三)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机械,围绕稳定郊区绿叶菜生产、解决蔬菜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大力推广高效、适用的农业机械。
(四)积极推进畜禽、水产机械配置提升。配合郊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建设,加快养殖机械的标准化。
三、配置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区的农业生产布局、产业结构特点生产规模和农民需求合理安排补贴资金。
(二)突出重点原则。补贴资金原则上向农业重点发展区、农业示范区、农机化生产水平相对较低的区域、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薄弱环节和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倾斜。重点解决稻、麦机械化种植(特别是机械直播),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蔬菜生产机械。
(三)科学配置原则。围绕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等目标,科学配置本地区农机装备的结构与数量,加快推进农机化进程,提高农机化水平。近郊除更新70马力以上拖拉机以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中、远郊在解决薄弱地区粮油生产机械配置的同时,要加大对蔬菜生产机械的配置力度,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的机械配置。
四、资金规模及申报要求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中央、市级)预计将达到1.5亿元。今年补贴资金计划分基本数和增量两次下达,本次下达1.2亿元,增量资金将综合考虑各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生产需求及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等因素,于“三夏”结束后下达。
(一)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补贴机具品种为2010年本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产品以及2011年新增品种。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中央、市级补贴标准总体上执行不超过50%的补贴比例。具体补贴品种和标准详见即将出台的《2011年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
(三)申报程序: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和市有关单位根据下达资金控制数,拟定本地区2011年第一批购机补贴计划,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市农机管理部门,待审批下达后按程序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区县农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及时启动购机补贴工作,确保农忙前机具到位。各区县农机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种植业、蔬菜、畜牧、水产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拓展农机装备服务领域。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区县农委要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指南》及时组织好农民购机补贴申报,分别于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农机管理部门。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规范操作。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启用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平台,做好补贴机具信息录入更新等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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