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要求整改
陈栋栋
2011年02月28日
吉峰农机(300022)日前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四川监管局的《提示整改函》中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吉峰农机未披露担保信息:2010年6月,子公司四川吉康农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吉峰农机有限公司合计为上市公司担保7328万元,未在2010年度中期报告中进行信息披露,不符合有关规定。对此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同时,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差错,2009年年报中募集资金净额数据披露出现差错。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8亿元,报告第52页错误表述为“308400000.00元”。
此外,吉峰农机未披露子公司吉峰金桥补贴结算的特殊性。由于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采用与生产企业结算方式,子公司吉峰金桥只能通过抵扣货款方式体现销售补贴,故不能形成现金流。该公司未在2010年度中期报告中进行充分揭示。
吉峰农机公司表示,随着公司农机经营业务的全国化战略的快速推进,对涉及部分特殊省份的农机购置补贴结算实施政策的差异性,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必要的说明。
该公司还表示将在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公文制作要求,完善文件制作审核流程,进一步加强公司年报和其他定期报告的编制的审核工作,强化定期报告披露的严肃性,提高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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