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关于印发《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陕农机发[2011]25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各农机超市,各供货企业:
农业部确定今年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为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1〕18号)要求,我局制订了《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提高思想认识,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规范操作,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附件: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1〕1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双满意”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内容有:《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农户或服务组织申请购机补贴流程》、工作人员及岗位职责等制度张贴;补贴制度、补贴程序、补贴目录、办事人员和监督渠道“五公开”;所有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挂牌上岗服务等情况。
二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内容有:资金使用方案、补贴目录、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等的宣传情况,要让广大农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省域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切实保障农民的信息知情权;配合农机企业进行机具的性能演示和技术培训;建立重要信息通报制度。营造公正、公开、阳光操作氛围;提升补贴服务水平和建立工作监督评价机制。
三是检查补贴对象的确定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照《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对于违反规定,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四是检查补贴机具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内容有:购机者是否自主在市场上与供货企业议价、确定交易价格,以切实保障农民的价格谈判权;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是否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是否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
五是检查购机者自主权落实情况。检查农机部门是否存在强行推荐机具现象,购机者是否自主选择机具品种、品牌,自主选择供货企业,以切实保障农民的自主购机权。
六是督查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26号)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否达到“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的目标。
七是检查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按照省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农机购置补贴督察员制度的通知》(陕农机发[2011]7号)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经常性全程督察检查。
八是检查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补贴资金市级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结算进度以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九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八不准、四严禁”的工作纪律。有无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及收受贿赂等问题。有无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十是督查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加大对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购机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
十一是检查供货企业的供货情况。主要内容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是否按时供货;企业售后服务工作;补贴机具上是否贴有国家补贴产品标识标志和菱形“农机推广鉴定证章”;购机户是否满意补贴机具质量。
十二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主要内容有:补贴政策落实的进度;补贴机具与县域主导产业的结合;读卡器系统的运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应用;新验货管理制度的落实;经销企业供货表中部门验货章的加盖。同时,重点检查农机主管部门以集中供货和送货下乡等创新方式发放的补贴机具。
二、督导检查工作要求
从5月份开始,由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分批进行督导检查,省局将根据各地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派出检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抽查。
1、在所选县区进行全面调查,检查县级农机部门各项工作,走访购机户20户以上,客观公正的形成对所检查县区的总体评价。
2、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反馈调查信息及宣布评价意见,对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措施,限期整改。
3、各设区市在对各县(市、区)补贴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的同时,要安排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要进行电话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补贴申请的20%,并做好电话抽查记录。
4、开展重点案件核查,重点检查举报情节具体、反映问题较严重、影响面大的举报或投诉。检查各地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5、按时报送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各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在每月月底,书面报送督查工作情况。
三、加强督导检查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农机主管部门纪检负责人牵头的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开展督导工作。督导检查人员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工作一线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保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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