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lay体育官网app
logo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1年04月20日

内农牧机发[2011]108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1]18号)要求,制订《2011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牧业,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拉动扩大内需,振兴农机工业,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意义重大,事关全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补贴产品目录的监督。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是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农牧民权益的关键环节。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要做好对年度补贴产品范围和目录制定工作的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听取对补贴产品确定的公平公正性、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规范性、补贴额确定的合理性等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公平、公正,并为明年补贴目录制定工作提供参考。要加强对补贴目录落实的监督,各旗县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农机装备结构、农牧民申请补贴情况,对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只能取舍类别,不能取舍品目和具体型号,不得对省内外、外地本地区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盟市旗县不得做本地区的补贴目录,更不得公布产品价格。

  2.对农牧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的监管。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强行向购机农牧民推荐产品的要求,要加强对各地保障农牧民购机自主权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各地对补贴目录、补贴产品专项供货商名录的宣传和发布情况,要督查旗县、专项供货企业对必须公开的内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供货商“维修服务、零配件供应网点名单”发放、销售台账建立等情况专项检查,要让广大农牧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区内的全部补贴产品专项供货商,让农牧民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区内自主选择专项供货商购机,方便农牧民维修服务,切实保障农牧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督促供货商完善补贴销售流程及档案建立。

  3.对补贴机具价格情况的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公布补贴产品的价格,机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的要求,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牧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牧民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价格是整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关键,关系到政策落实效果,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社会影响力,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抓住这个关键环节,要充分发挥“管理系统”的作用,采用系统对照法、实地调查和市场调研等措施,切实做好补贴机具价格的监管。对于乱涨价,损害农牧民利益的应取消补贴资格。

  4.对确定补贴对象工作情况的监管。确定补贴对象是落实政策首要重点任务,是衡量政策执行公平、公开、公正性的重要因素。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印发的《2011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规定,实行农牧民购机电子网络申请,旗县农机管理部门直接在网上受理审核,依原本生成顺序进行批量公示;4月6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网络申请报名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购机人数大于补贴指标数量的,要通过摇号的方式选择拟购机人。要切实加强网络申请及受益户审核确认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特别是网络自然排序和实际受益户确定有无违规现象,要切实做好监管工作,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补贴主体是农牧民,产权必须归农牧民个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农牧民身份补贴购机,两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补贴机具,凡查实有违规行为者,其申请者及有连带关系人员,五年内或永久取消其补贴资格。

  (二)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监督。重点检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签发、补贴产品专项供货商公布、补贴机具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使用、补贴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依据农业部、财政部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农牧业厅、财政厅两厅《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结算进度以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3.实施进度的督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履行操作程序到位,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加快实施进度。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规定,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务必抓紧落实,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农牧民申请、推迟补贴购机,要急农牧民所急,想农牧民所想,使补贴机具及早投入农牧业生产作业。实施进度是安排第二批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要站在全局高度综合考虑,特别要保证玉米收获机补贴,严格按照下达指标任务抓落实。

  4.补贴资金结算的督办。全面启用购机补贴软件系统,资金审核结算得到有效精简,报账效率明显提高;多年来,管理部门不懈努力,采取随时报账、简化程序、限定审核时限等措施,解决补贴资金结算迟缓问题,保证企业资金回流。但部分经销企业缺乏集体观念,不及时报账,前松后紧,年底集中突击结算,造成财政支付受阻,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有的经销商报账后不及时归还生产企业货款,甚至赖账不付,引起了司法诉讼。另外个别地区的2010年自治区及盟市旗县财政补贴资金至今未结算。要协调财政部门在4月底前结算完毕,并作为安排中央财政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参考因素。今年自治区将资金结算情况作为考核各地工作成效的内容,与资金安排和年度农机化目标考核挂钩,开展专项考评。

  5.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制定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方案,组织质量信息员队伍开展质量调查,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重点加强对补贴产品的质量鉴定、推广目录的评审把关、产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承诺兑现、质量监督投诉电话的公布、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等主要环节的督查。鼓励大型生产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和延伸服务领域,探索建立向汽车4S店的售后服务模式,为购机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6.有关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落实情况,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专项供货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牧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牧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牧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专项供货商代办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农机购置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严禁向农牧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专项供货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牧民收费。要规范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严禁企业向主管部门请客送礼,管理部门必须坚决拒绝企业宴请和其他与工作有关联的物质交往,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或赠送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7.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要结合近两年电话抽查、各地农牧民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题监督抽查。

  二、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一)开展重点督查。在补贴工作的关键时期(春秋两季),自治区、盟市都要组成督查组,到重点盟市、旗县、农牧场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每个督查组可抽调地方农机管理、推广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开展交叉检查。采取电话抽查、入户调查、走访企业等方式,盟市电话调查的比例为50%,入户调查的比例为30%,入户调查不允许旗县管理部门指定调查对象。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完备购机户信息和档案资料,制作购机户意见回馈单,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建立回访制度,要认真研究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落实任务和责任人,确保督查效果。

  (二)开展农牧户抽查。自治区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60个县,每县随机选10—20个购机户。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也要按照自治区做法,责成专门机构开展调查,并组织人员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盟市要与半年和年终专项总结一同上报农牧户抽查及电话抽查情况报告。

  (三)强化监察员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察办法(试行)》(农牧办[2009]33号)通知要求,盟市要做好监察员任命、工作督查、监察协调、考核等工作,每个供货、直销企业均须派驻2—3名监察员,监察员所监察企业是该供货商全年供所有地区所有补贴机具。监察员就地任命,数量因需而定,实行轮岗制,不实行派出制。监察工作要有记录,有条件留影像资料,监察员须每季度做一次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上报本盟市及自治区备案。对监察员工作认真、作用发挥的可留用,不合格者即刻取消职责,并收回监察员证。供货商必须积极配合监察员工作,凡工作配合不力、态度敷衍者,一是加强对其监察,做到“死盯不放”;二是随时向上级反映其工作配合情况,上级做出相应协调和处置。

  (四)加强部门协作。要密切与财政部门配合共同开展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要建立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联系的长效机制,适时沟通情况,发挥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保障作用,保证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一些违法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政策效果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三、时间安排

  5-6月、9-10月分东西两组开展重点督查;5-10月份随机进行农牧户抽查;7—8月份深入专项供货商开展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包括档案建设、配件储备及供应;10-11月份做好政策效果的评估;全年开展随机电话抽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情况专项总结,于11月25日前随专项总结上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游客
    发布于2011-11-27 11:37
    游客
    发布于2011-05-30 19:58
    什么地方买车能得到农机补贴,听说咱们旗里头全给了外地用户了,老百姓想买得不到政府的支持
    我是通辽市奈曼旗的,今年4月份到现在农机就没有补贴,国家不是有这个政策吗?怎么就没有人管了呢、没有补贴就算了,有了就得实施吧
  • 莫旗
    发布于2011-11-10 22:38
    游客
    发布于2011-05-30 19:58
    什么地方买车能得到农机补贴,听说咱们旗里头全给了外地用户了,老百姓想买得不到政府的支持
    你说得对农民买收割机不是到哪里补贴政府应该给予宣传
  • 游客
    发布于2011-09-18 18:08
    现在买一台10万元的机械最终到农民手里才1万多一点
  • 游客
    发布于2011-06-10 11:41
    希望你们能给农民补贴多一点,现在是百分之30,,能给到百分之50就好了,
  • 游客
    发布于2011-05-30 19:58
    什么地方买车能得到农机补贴,听说咱们旗里头全给了外地用户了,老百姓想买得不到政府的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