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明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现状调研
近年来,东明县农机中心不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48家,吸收社员830余人,拥有各类机具1620台套,农机总值5126万元,固定资产9031万元。农机合作社已逐渐成为东明县农业服务经营的主体、跨越发展的主角、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在农机中心指导下,全县有13家农机合作社先行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共流转土地12000余亩。土地流转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推动了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土地流转现状
1、托管服务流转。合作社与土地承包者进行协调和联系,不改变土地的经营权,对农作物的生产环节进行托管服务,确定田间作业数量、质量和时间,由合作社统一调配作业机械,统一记帐核算。如城关镇昌盛、陆圈镇建军等农机专业合作社。这类流转作业量较大,全县通过托管服务流转的面积达6000余亩,但各合作社间的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2、租赁经营流转。合作社从土地承包者手中转包土地使用权,确定双方认可的转包方式、转包起止时间、转包费额度以及付费的方式与时间,**后双方签定转包合同。这种类型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主要针对务工经商、常年脱离农村的青年农民以及农村中缺少劳动力的承包户。如武胜桥镇强民、陆圈镇益民、长兴乡黄土地等农机专业合作社。强民合作社流转了全村2900亩耕地,农户将田地交由合作社托管以后,合作社分别在“三夏”“三秋”过后,一亩地向农户交付600市斤小麦、600市斤玉米共计1200市斤粮食(或者以市场价支付现金),并且,不论出现风雹霜冻等任何自然灾害导致庄稼收入蒙受损失,合作社都要保证履行协议书内容及时交付粮食;这样,给不少农户吃下了“定心丸”,他们大胆地把田地托管给合作社,放心地打工,到农村之外去谋求财富了。
3、保底分红流转。合作社社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实行土地“入股”,农民当“股东”,变农户分散经营为合作社规模经营。合作社采取“保底支付+盈余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每亩每年保障一定量的小麦、玉米作为保底支付,在合理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农机具折旧费等之后,剩余利润按股权同比例分成。如刘楼镇爱民、大屯镇贵民等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成效显著
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将家庭承包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提高土地经营效率,减轻工作强度,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了农民和合作社的“双赢”。
1、解决了土地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它克服了“小而全”的自给自足型小农经济生产模式,避免了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统一连片作业提高了作业效率(统一耕、种、收、植保等连片作业,减少了机车转场路程)降低了作业成本。
2、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减小了劳动强度。土地流转不仅可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躬身劳作的传统方式,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
3、保证了粮食生产安全。农机合作社参与土地的流转承包工作后,成为社会化、专门化的农业生产单位,发挥着农业生产主力军和先进技术应用主要载体的作用,挑起了粮食增产提质的大梁,成为我县确保粮食安全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加快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对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效益,加速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县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农民群众观念滞后,流转愿望不强。部分农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粮即安”的思想,自己粗耕粗种,或外出务工后将土地交由亲戚耕种,不愿意流转。
2、土地流转速度慢,面积小。全县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12000亩,只占我县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
四、意见及建议
由于土地流转是近几年刚刚兴起的新生事物,农民对它还不了解甚至还心存疑虑。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相关制度,继续加大扶持力度。
1、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的保障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流转双方提供必要的优质服务,积极做好合同签订、合同鉴证和纠纷调解等工作,**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利益,确保土地健康、规范、有序流转。
2、尽快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积极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通过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同时,建立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准入机制以及抗风险机制,切实保障流转农户权益和流转经营的效益。
3、加大对农机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从土地使用、项目扶持、金融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帮助他们破解难题,轻装上阵,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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