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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做好省级农机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1年09月28日

湘农机科发〔2011〕33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2-2014年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目录》的申报企业应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二)申报产品应有注册商标,申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2012-2014年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基本条件》(附件1)的要求。

  (三)申报产品分为耕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收获、收获后处理、农产品初加工、农用搬运、排灌、畜牧水产养殖、动力、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田基本建设、设施农业设备、其他等机械类别,具体品目见《2012-2014年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范围》(附件2),请按类别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目录》的企业,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需word档和扫描电子版,其他材料需提供扫描电子版)。

  (一)申报企业根据要求按产品型号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必须是胶装),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申报材料合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所有材料用A4纸,字迹要清晰。

  (二)每个产品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

  2、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产品彩色照片(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5、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8、生产许可或3C认证证书及其附件(如有,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9、企业产品标准(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出具采标正式文件);

  10、企业员工花名册(附件4);

  11、企业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附件5);

  12、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通知当地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并协助做好有关申报工作。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处谢晶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办公楼322室

  联系电话:0731-85540636、0731-85532861

附件:1、《〈2012-2014年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基本条件》

2、《2012-2014年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范围》

3、《2012-2014年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书 4、企业员工花名册 5、企业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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