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农机局:关于推进农机购置直补政策实施的思考
一、农机购置直补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是湖南省农机购置直补政策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电视电话会议后,汝城县迅速安排部署了农机购置直补工作,成立了农机购置直补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相关资料和文件转发到该县各乡镇、村委,进一步加大了农机直补政策宣传和培训,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抓农机购置直补政策宣传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合力。截止目前,该县悬挂农机直补宣传横幅2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群发短信3.2万余条、电视专题讲座2次、出动宣传车辆248次、制作乡村宣传栏310余块、接受电话咨询1200余人次,全年完成农机补贴相关操作人员培训480余人次。使农机直补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充分调动该县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推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对稳定粮食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但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补贴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新问题也逐步凸显,下面就农机购置直补工作可能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二、存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1、乡镇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稳定现有农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势在必行。在今年乡镇机构改革启动前,该县共设乡镇农机管理(推广)站22个,拥有农机管理(推广)人员编制28个,其中6个一类乡镇核定农机管理(推广)人员编制2名/站,16个二类乡镇核定农机管理(推广)人员编制1名/站,其人财物事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管,农机部门只负责业务方面指导。目前,该县乡镇机构改革已正式启动,改革方案将乡镇农机管理站、农技站和动物防疫站合并为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乡镇原有农机管理人员要面临乡镇机构岗位调整和人员优化,如果从事农机管理(推广)岗位人员“非专业主流”,将制约影响农机管理(推广)及农机直补政策的有效实施。
2、部分村委信息化网络缺失,导致现有农机信息化资源难以实现共享。该县拥有行政村309个,其中有100余个行政村,地处边远山区,因网络信息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网络系统信息缺失,加上路远山多,与外界实现信息交流甚少,造成强大的农机信息共享资源信流失、浪费,由于部分村委信息化网络缺失,网络覆盖不到位,直接影响农机直补政策在村组一级的有效实施,农户购机需求信息难以及时反馈,造成购机农户底子不清,信息不明,农户购机申请审批难度大,直接影响农户购机用机积极性。
3、乡镇农机专业队伍老龄化,无法应对现代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需求。目前,该县乡镇农机管理(推广)人员中,大多为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大中专、高中毕业生,他们难以适应现代高科技网络办公需求,由于他们的专业技术知识长期得不到有效更新,难以了解掌握现代新型农机具装备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面对新型机械作业故障,无法及时为农户解决相关技术难题,从而影响了现代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挫伤了农户购机用机积极性,制约了乡村农机化事业稳步发展。
4、农机补贴覆盖范围不够宽,全额购机超出了农民群众经济承载能力。一是补贴机型少。据调查统计,该县80%的农户、农机大户认为农机补贴的的范围太小,可选机型单一,农民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小,易形成供货商的垄断。由于补贴的机具品目、种类较少,导致农民想买的机具没有补贴。同时农民急需购买大量适用山区经济发展的农机具却进不了购机补贴目录,得不到购置补贴。二是补贴的农机产品与山区县不相适应。目前国家及省级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更多是参照平原地区、发达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而制定,较少考虑贫困山区较为恶劣的自然条件、农业耕作环境,以及农民相对贫困的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全额购机超出了农民经济承载能力。实行补贴的农机产品多以大中型、价格较高的农机产品为主,单机价格为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农民购买这些大中型农业机械一时筹不到足够的钱,超出了当地农民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直接影响了农民购机用机热情。
三、推进农机购置直补政策有效实施的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农机购置直补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与当地各村委的沟通联系,配备配齐必要的办公室设备(电脑、打印机、宽带网络)和工作人员,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实职领导亲自抓,乡镇财政所要直接参与农机直补工作,重点整合农业(农机管理、推广)技术综合服务站专业技术队伍,调整补充新力量,加强农机购置直补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乡镇年轻领导干部优势,抽调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机补贴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农机购置直补工作,同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组织县农机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定期到各乡镇、村委督导农机直补工作开展情况,为农机购置直补工作提供坚强有利的保障。
2、提高产品质量,抓好售后服务。一是要积极加强与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厂家)的沟通联系。农机部门要经常督促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厂家)抓好农机产品质量,切实做好零配件及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检验,提高产品零配件的通用化和标准化水平;二是联合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整治。农机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物价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淘汰不具备资质条件、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保证补贴产品的质量。严厉打击倒买倒卖、垄断经营、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大限度的减少流通环节,让利于购机农户,有效规范农机市场,防止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流入销售市场;三是抓好农机售后服务。农机生产企业(厂家)、销售商要努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购机户维修和购买配件难等问题,免除农民购机的后顾之忧,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机技术网络,廷长农机销售“三包”服务期限,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回访广大新老购机户。
3、争取信贷扶持,发展特色农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该县各金融机构、银信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广大农民群众争取一定额度的购置农机信贷扶持,通过信贷扶持有效缓解乡村部分农民全额购机带来的困境。同时要结合该县地域地貌特点和现代农业发展实际,重点补贴水稻生产加工大中型农业机械(机具),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发展进程,突出发展蔬菜大棚、茶叶加工、植保、水果和农副产品初加工等地方特色农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支持蔬菜、茶叶两大优势产业,全力推进该县万亩茶叶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
4、扩大补贴范围,制订油补政策。一是扩大农机补贴覆盖范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全省各地实际情况,倾尽所能扩大农机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应覆盖大中小型、适宜于丘陵山区作业的各种新型适用机具;增加优势农产品加工机械,尤其是家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补贴。二是制订农机燃油补贴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农机燃油补贴政策,油补贴政策应重点倾斜农机购置补贴的大型农机具,兼顾中小型机械用油,制定优惠政策,发挥其效能,由于高价燃油造成农机作业利润低,加重了农民用机的成本,影响了农民购机积极性和农机作业使用率。三是拟定燃油补贴测算方法。农机用油补贴应按所属机械保有量,按标准核定发放,部分省市实行的按农民的土地面积多少直补柴油的方法不当,真正的农机手享受不到油补政策,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受挫。为此,建议农用燃油补贴本着多作业多补贴、多机多补和无机不补的原则,根据农机实际作业量,核定补贴额,直接补给农机户和从事农机田间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具体操作细节可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制订相关规定来解决,促使农机发展领域不断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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