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赣农机字[2012]26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为贯彻落实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开展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4号)要求,省局制定了《江西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细化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今年的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附件:《江西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江西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基础上,制定江西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实施情况。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实施情况是这次督查的重点,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实施方案是否以政府名义制定印发,并符合有关规定,操作是否规范;是否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本级财政是否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资金安排是否不少于1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和宣传落实情况;补贴对象确定是否“公正、公平、公开”;档案信息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向农民搭车收费和向生产企业、经销商乱收费情况等。
(二)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管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2012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经销商资质》(赣农机字[2011]75号)文件要求的各项规定,全面加强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管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情况;有无挂牌经营和张贴补贴产品销售参考价格、补贴标准和主要配置;有无提供《补贴专刊》等相关资料供农民查阅和选择;企业和经销商机具供应及售后服务;了解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质量。
(三)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销售情况的监督,严禁趁机乱涨价,或虚高报价、导致超过10%以上的幅度降价销售,重点查处补贴产品与市场销售的同一产品在同地、同期价格是否恶性涨价、搭车收费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和资金结算,并取消经销商补贴资格。
(四)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在用机具的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是否与推广鉴定结果一致,是否存在降低主要配置侵害农民利益问题,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五)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农机字[2011]62号)及厅领导在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风险岗位查找、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结算申报、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延期申报资金结算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八)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九)了解各地购机补贴工作经验和建议。
三、检查安排
全省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各设区市交叉检查、省局专项督查和农业部抽查四种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全年)。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今年补贴销售的机具进行全面的核查,仔细核对购机者和机具信息,检查机具价格、机具质量,收集经销商、机手用户的意见建议。重点对部署资金结算的补贴机具,进行全方位的机具核查。
(二)交叉检查(5-6月)。各设区市分别组成督查小组进行交叉督查,由设区市农机局(站)主要负责人带队,从所辖县(市、区)抽调2-3名熟悉农机补贴政策的同志组成,对被检查的辖区市范围内单位进行督查。
(三)专项督查(5-6月)。由省农机局邀请省农业厅监察室、计财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同志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对生产企业和补贴机具经销商、购机户进行抽查督导,采取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上门核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省局还将根据有关举报投诉情况实行重点督查。
(四)农业部抽查(5-9月)。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将在全国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农业部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督查方式上,采取在市、县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档案、阅台帐;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与农户面谈;走访农机生产企业及补贴机具经销商、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查。各设区市督查小组重点督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补贴机具经销商和2个重点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10个购机户,并做好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会同本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细化方案,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二要加强宣传。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管,各地在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同时,要加大补贴政策和实施进度、补贴信息的宣传力度,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三要加强督导。给地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检查安排要求,立即部署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工作,加强对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的监管。各市(县、区)在5月4日前安排一次自查,重点对第一批申报资金结算的补贴机具进行全面核查;各设区市于5月10日至6月10日开展交叉检查(交叉检查安排表见附件1),省局同时将安排专项督查。请各设区市于4月30日前将本市督查小组成员名单报省局科教科,按照督导检查的时间、所负责的区域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并于6月20日前向省局提交督导检查报告。各督查组要合理安排行程,减轻基层接待压力,接待工作一律从简。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