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
新农机发〔2013〕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2013年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3年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农机化“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四化同步”中加速推进新型农牧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促增收、调结构、强基础、兴市场、上台阶”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的总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农民增收和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主攻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强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农机化服务能力,实现农机化科学发展。
目标任务:力争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1650万千瓦,全区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5%。棉花机械化采收稳步推进,玉米机收水平有明显提升,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收获面积进一步扩大,林果机械化实现新进展,畜牧机械化有新突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按照以上目标要求,2013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25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机促农增收行动,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促农增收行动,大力实施农机四大工程,力争实现农民人均增收50元以上。
1.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民生工程。争取中央拨付新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达到11亿元。
2.实施农机化薄弱环节突破工程。全区新增棉花、玉米机收面积20万亩,新增番茄、辣椒、甜菜等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收获面积30万亩。
3.实施农机节本增效工程。全区新增精少量播种、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等技术应用面积200万亩。
4.实施农机服务拓展工程。积极引导鼓励农民从事农业机械经营、维修、作业等服务活动,大力发展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等,进一步拓展农机化经营服务领域和规模,多渠道增加收入。
二、创新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
5.创新机制,简政放权。从2013年起,农机购置补贴方式由“农民差价购机、省级统一支付、企业结算补贴”改变为“农民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操作以县乡为主,由乡村两级组织直接抓落实,做到权责一致。各级农机部门要依照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检查督导,确保“全价购机、直补到卡(户)”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突出重点,强化调控。各地要将补贴资金用到促进民生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领域,用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地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倾斜,向关键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要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三、强化农机化推广,夯实农牧业现代化科技和装备基础
7.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要围绕农机薄弱环节、后进领域和落后区域农机装备建设,发展大型、复式、高效等先进农业机械的同时,积极推动研发、引进和推广小、微、精的实用农机具。要进一步扩大畜牧业、林果业、特色作物、棉花、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领域机械化作业的覆盖面,北疆重点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南疆重点解决好林果业机械化、玉米和小麦机械化收获的问题。
8.大力推进农机标准化作业。要进一步完善农机作业标准化规程,逐步形成农业优势产业农机作业标准体系。要加大农机作业标准化的实施力度,加快推进主要作物农机标准化作业示范区建设,每地州标准化作业示范区不少于2个。要加强对实施农机标准化作业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9.着力实施农机化六大重点示范区。围绕六大农业支柱产业,依托国家、自治区重点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创新农机、农艺融合发展的协调推进机制,整合农机化科研、推广项目,加大农机化成熟技术的集成和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强化技术试验、熟化和集成示范,建立兵地农机化合作机制,加强兵地融合,大力开展棉花全程、玉米机收、畜牧、林果、设施农业和特色作物机械化重点示范区建设。要积极鼓励支持农机企业、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共建示范区,创新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新模式新机制。
四、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着力推进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10.适应新形势发展对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开展农机化人才现状普查和人才培训需求调查,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重点依托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资源优势,大力培养复合型农机管理人才、专业型农机化科技人才,自治区重点培养培训100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1000名中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11.继续实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完善和规范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发挥一线培训阵地作用,结合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农机操作手培训,要特别注重培训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新型农机手和农机合作社领头人。
12.积极引导和促进培训机构与有实力的农机生产、流通企业合作,一方面积极打造农机实用人才的培养培训实训基地,另一方面发挥桥梁作用,推动高校与企业人才的供需合作。
五、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加快推进现代农机服务建设
13.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支持农机专业户发展成为农机大户,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普通农机专业户和农户,采取机具入股、技术入股、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同时,推动农机合作社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共同发展。全年新增80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14.继续加大对农机合作示范社的支持力度,不断壮大实力,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质量和水平。全年创建25个自治区级示范社。
15.积极落实扶持农业(农机)合作组织的各项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示范推广、培训等项目资金要向其倾斜,农业(农机)合作组织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做到要补尽补。
六、突出公益性职能,全力推进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制定新一轮地、县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提高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信息服务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加强基层农机乡镇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17.争取完成《新疆农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任务,为全区农民群众、农机企业、农机部门等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18.优化农机服务市场环境。着手制定农机流通、维修市场布局建设规划,支持引导企业建设区域性农机流通市场。适应农机报废更新需要,重点推动农机维修市场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机服务市场。
七、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农机依法行政水平
19.加快农机监理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和免费安全管理模式。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示范标兵活动。集中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减少和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0.开展农机市场执法监督年活动,继续加大农机市场执法检查、互查力度,重点检查规范农机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要切实加大农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农机执法能力和水平。
21.做好农机产品试验推广鉴定和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农机推广许可证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要规范强化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确保工作程序不减少、工作标准不降低,把好机具质量源头关。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监督抽查不合格等产品坚决取消其目录资格。
八、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农机系统自身建设
22.理清各级农机部门职权责,做到事权、财权、评价权统一。涉及农机化项目安排、先进评选等,充分尊重基层意见,一级监督一级。自治区层面要把握和谋划大局,研究制定和争取政策,抓宏观管理和指导,做好顶层设计、系统构建和跟踪督查,完善地州主要农机化业务工作评价指标和评价机制。
23.深化调查研究。围绕自治区六大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十项调研课题,吸收地州农机部门,邀请相关厅局成立专题调研组,提出新思路、拿出新方案、采取新举措,适时调整不同时期的农机化工作重点,科学决策、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快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
24.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结合重要农时,深入开展下基层为民服务活动,要靠前指挥,做好指导,搞好服务。特别是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季节,各级农机管理、推广等部门要早准备、早部署、早动手,组织调度各类农机具投入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抗灾救灾,协调保障柴油供应,落实免费通行政策,促进作业机械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抢农时、争进度、保质量、抗灾夺丰收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
25.着力打造农机系统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注重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农机部门履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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