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一、今年补贴操作方式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2013年全省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入卡、逐级监督”的操作方式。往年实行“农民差价购机、企业垫付补贴资金、省财政与垫付补贴资金的企业结算”的操作办法。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购机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纳入补贴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跨县选择具备资质的经销商购机。
三、购机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总体上按不超过本省同类同档机具近3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适当提高血防疫区手扶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的补贴标准。每种机具按上述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具体哪种机具补贴定额多少,请登陆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查询或咨询县农机部门。
四、哪些机具可以优先补贴?
答:在本县补贴资金规模范围内,对粮食生产机械优先补贴,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三类机械实行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补贴对象申购需求。
五、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
答:2013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0大类23个小类50个机具品目。对补贴额低于300元(含300元)、农民需求较少、产品技术不体现农机化发展方向以及谷物提升机等与农业生产关联度不大的机具,不纳入补贴范围。具体哪些品目,请登陆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查询或咨询县农机部门。
六、每个补贴对象可以购买多少台补贴机具?
答: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本地资金情况安排确定,其他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的同类机具数量不超过1台套(配套机具不超过3套)。
七、如何申请购买补贴机具,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1、填写信息,领取申请表。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编制机构代码证)、“一卡通”或银行开户账号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级或乡镇农机部门申请购机,领取申请表。
2、申领补贴指标确认书。公示无异议后,购机者持申请表到县级农机部门申领指标确认书,县级农机部门核对信息后,登录补贴系统,打印补贴指标确认书,经与县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一式4份,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各留1份,购机者2份,1份交经销商,1份交受理单位)。
3、全价购机。购机者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10日内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具有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购机者持指标确认书购机时,与经销商签订购机合同,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合同(一式2份)、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发票上须注明购机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经销商对补贴机具进行人机合影,登陆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上传人机合影及购机发票原件照片,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一式2份,购机者1份,申请补贴时交受理结算的单位,经销商留存1份备查,见附件5)交给购机者。
八、如何申请补贴资金,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购机者必须在购机后的3个月内,到受理购机申请的县级或乡镇农机部门申请结算。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结束前购机的,应及时申请补贴资金结算。跨年度申请结算的,不享受补贴。购机者须提交购机合同、补贴指标确认书原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者“一卡通”或银行开户账号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业机械,还须提供行驶证。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
九、购机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县、乡农机部门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机,并进行公示。公示后,县级农机部门按程序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含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汇总表)。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开户账号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购置补贴”。其中,没有“一卡通”的购机者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则通过县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直接拨付的方式支付到其提供的账户。
十、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怎么退货?
答: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对已补贴机具退货的,购机者应将所得的购机补贴款退回经销商,经销商将补贴款退回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书面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对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机具退货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且加盖公章,并及时书面告知县级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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