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五)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05月21日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五)
赣农机综〔2013〕45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目前,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正在加快加紧实施。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5月19日下午,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1.791亿元,资金使用比例达到25.96%,实施进度过1000万的有鄱阳、南昌、新建三县。补贴各类机具11.98万台,受益农户11.2万户,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平稳。补贴资金结算1938.389万元,结算比例2.8%。
按照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吉安市、上饶市、景德镇市、抚州市、宜春市、南昌市、鹰潭市、九江市、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
按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前十名的依次是:乐安县、泰和县、安福县、乐平市、上高县、铅山县、鄱阳县、新干县、永新县、吉安县。其中乐安、泰和、安福三县资金使用比例过半。
按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名**后十名的依次是:宁都县、于都县、九江开发区、湾里区、月湖区、庐山区、信丰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见附件。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会。省局将于近期召开补贴进度重点调度会,请相关单位参会,进度快的单位介绍经验,进度慢的单位表态发言。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参会准备。
二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启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2011-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每周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省农业厅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各地督导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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