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8亿贷款定向扶持合作社
记者近日从江苏财政等部门获悉,江苏省财政将出资4000万元,并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合作,签订了基金合作协议,发挥资金的杠杆之力,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撬动了8亿元的贷款资金。
一般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向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贷款的年利率在10%以上,而此协议中要求,银行为合作社提供贷款的年利率控制在7%~9%之间,且贷款规模**高可达200万元。参与担保基金的合作社需缴纳授信发放金额0.5%~1%(半年期为0.5%,一年期为1%)的风险准备金,贷款发放前需缴存授信发放金额10%~15%的保证金,而合作社联保时,保证金比重为20%~30%;合作社参加基金后,借款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为切实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今年,江苏省财政厅、省农委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明确表示要注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运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此前,江苏更多的是以奖金或补助的形式将财政资金直接发放到合作社,而现在采取资金改基金的形式,可以帮助合作社获取更多的发展资金。
本次协议提供贷款的服务对象主要针对江苏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苏合”销售合作联社、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承担财政项目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要经工商部门登记,且三证齐全;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经营稳定;有一定的规模和资产,如养殖规模、承包合同、家庭财产等;符合银行信用评分评级并达到准入条件。
协议规定金融机构指派特定部门负责办理贷款事宜,同时借助江苏省财政厅的资金优势,省农委辐射全省合作社服务优势,金融机构服务小微型企业积累的经验,三方各取所长,提供服务。
“扶持合作组织就等于是扶持农业和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改革创新,江苏省财政厅给予积极支持,副厅长黄晓平表示,已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改革创新列为今年推进财政支农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认为,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市场化、商业化的金融运作,让运行良好、有贷款需求的合作社共同参与、共担风险、共同受益,为银行与合作社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和相互选择的平台。
“近几年,江苏省合作社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2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8万家,入社农户913万户,占江苏全省农户数的61.4%,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正是由于合作社的迅猛发展,质量不一,使金融机构对合作社贷款变得小心谨慎,设置的门槛高、质押规定严格、成本高,导致合作社贷款难、贷款额度低。”江苏省农委合作社指导处负责同志说。此次江苏省财政直接提供担保资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了一个大“资金池”。
这次合作社融资改革创新是一次尝试,经过综合权衡,兼顾地域分布,选取南京市江宁区等2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试点开展顺利,将会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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