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农机办函〔2013〕59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根据省农业厅、省纠风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对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农业发〔2013〕73号)精神,7月22日至8月1日,省农机局、省纠风办、省财政厅联合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分赴榆林、延安、渭南、宝鸡、汉中、商洛、咸阳、西安、安康9个市及所属22个县(区)21个街镇,就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督导组与市、县(区)、街镇三级农机、财政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走访了购机户3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查看了25家农机补贴经销企业,听取了市、县(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专业合作社和经销企业的意见建议,现场解答购机群众关心的申请购机指标难、融资难等热点问题,全面掌握了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情况。总体来看,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的实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财政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作为,实施成效显著,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同。现将督导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各市、县区能够按照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和陕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建立体系,落实经费,公开信息,规范操作,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政策环境,廉洁高效实施,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重视,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全省各级政府领导重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形成了政府主管、农机财政协作共事的工作格局。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明确落实,市、县区、街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动性普遍增强。咸阳市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开展工作。
二是经费增加,保障能力逐步提高。为确保新方案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地财政积极支持,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规模1%的比例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作经费不足问题,保障能力逐步增强。西安、商洛市、县两级工作经费全落实。榆林市、县两级落实经费172万元,县均10万元以上。延安市宝塔、吴起、黄陵、黄龙四县区分别为乡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渭南市澄城县财政拨付12万元工作经费,确保首批中央补贴资金的顺利实施。
三是重点突出,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项目示范区建设、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购机大户等,组织实施,发挥补贴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榆林市配套农机购置专项资金940万元,用于购机户累加补贴,鼓励农民购置重点推广机具,引导农民发展主导产业;靖边县补贴专业合作社33家,占用补贴资金402万元,占总补贴额的42.95%,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2家,补贴资金361万元,占合作社补贴资金的89.8%。延安市吴起、志丹、安塞、延长四县落实县级补贴资金1020万元,对县域内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所需农机具按照比例进行累加补贴。
四是规范操作,对象确定更加公正。督导检查抽样调查中,受访农户均表示获得补贴指标的过程公开、公平,没有遇到农机、财政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现象,县(区)、街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大多在服务大厅统一办公,服务态度整体较好,补贴政策实施公开透明,操作规范。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针对办理补贴机具群众相对集中,积极应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给每位申领补贴指标的群众发放报名号,再公开抽取办理顺序号,当场张榜公布,组织群众有序购机。
五是监管有力,试点工作实施规范。各地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行领导牵头负责分片联系包抓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职能部门规范、廉洁、高效实施,督促经销企业公平竞争、规范经营。延安市围绕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落实、公开公示、核实验货、机具质量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商洛市洛南县机具验货延伸至村上,核验扎实,效率高。渭南市、县(区)建立了购置补贴督导员制度,对补贴工作全程监督,切实维护了补贴政策严肃性,确保廉洁实施。榆林市榆阳区组织开展“农机大回访”活动,开展对补贴机具质量、售后服务跟踪调查,加强了对经销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走访的几家经销企业,能将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在显要位置公开,建立销售记录台帐,机具身份信息传输准确规范,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健全。
六是创新方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级农机、财政部门树立为民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大部分县(区)、街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或者服务窗口,实行农机、财政一厅式办公等方法,方便群众购机。宝鸡市扶风县抓早动快,在一周之内完成了第一批补贴任务,补贴资金兑付率高。眉县补贴政策宣传到位,信息公开,群众知晓率高。榆林市榆阳区农机中心坚持下到乡镇,“上门”服务,就近为群众发放购机指标。安康市汉滨区推行“三集中”一条龙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购机。武功县设立东方农机合作社集中供货点,实行农机、财政、纪检部门联合办公,补贴申请、机具购买、验货核实等环节一次完成。渭南市开展农机经销企业为购置大新机具农户提供担保贷款;咸阳市与邮政储蓄银行推出小额贷款业务,解决购机户全价购机筹资难题,为全省化解群众购机融资难探索新路子。
二、存在问题
今年是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整体推进的第一年,各地试点工作总体稳步推进、工作扎实、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实施进度不平衡,结算进度较缓慢。截至7月31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为70.3%,结算兑付进度仅为6.0%,总体结算进度缓慢。商洛、安康、汉中补贴资金执行进度分别为33.93%、33.5%、28.4%,均低于全省平均执行水平。
(二)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规范。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但一些县区群众对全价购机新方案知晓率仍然较低;经销企业对机具基本配置、补贴额度公开不到位,交易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大部分县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够完善,未按要求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
(三)补贴流程待完善,服务能力待提高。一是各市、县区之间资金需求不平衡,实施剩余资金调拨难。二是部分地区群众对小型脱粒机、旋耕机、播种机、茶叶加工机械、铡草机排灌机、淀粉加工机等仍有很大需求,补贴一览表有待完善。三是新方案操作程序需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四是大部分市、县区、街镇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但个别县(区)街镇无农机机构和人员,街镇工作职责难落实,部分街镇无办公设备。五是个别市、县,特别是一些财政困难的县,工作难经费落实。
(四)企业监管有盲点,规范经营需加强。一是个别经销企业设立代销点,随意性大,难监管。二是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是购机对象,又是补贴机具经销商,存在违规操作嫌疑。
三、相关要求
当前,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已近尾声,第二批补贴资金即将下拨。为了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当前要结合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夯实责任抓整改。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农机、财政部门的工作责任。要对照督查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逐项整改,完善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抓公开。各市、县(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要着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频次,做到市、县两级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上网能浏览,点击能查询。
三是严格程序抓进度。程序规范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前提。各市、县(区)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切实做好指标发放、验货核实、信息公示、结算兑付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严把购机户基本信息录入关,严把“一卡通”账号核对关,确保兑付信息精准匹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监管抓重点。有效监督是规范开展工作的有力保障。各市、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制定补贴机具经销企业管理措施,重点做好补贴金额大、购买数量多的购机大户抽查,经销企业分销点的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合作社等重点监控对象的监管,确保真实交易,公账公兑。同时,加大违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环境。
五是稳步推进抓创新。从这次督导调研看,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办理流程长、筹款难,兑付结算慢、基层工作量大等问题。各市县要借鉴和学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合理优化补贴工作、资金兑付工作流程,创新补贴机具核查方式,探索支持农民购机的金融支持新路子,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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