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4年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农机函〔2013〕2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有关规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已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现就我省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产品应符合《〈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以及《〈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2012]38号)的要求。凡已进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必重新申报。但鉴定证书今年已到期的产品,需重新申请鉴定,请提供鉴定证书及报告,否则将从目录中予以取消。
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链接位置分别列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网址是http://www.amic.agri.gov.cn)和“中国农业机械化质量网”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网址是http://www.nj.agri.gov.cn)。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中“企业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申报。申报通道于2013年9月30日22:00关闭,企业应在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材料接收单位。网上申报成功后,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企业于2013年9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到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820号,邮编:730046,联系人:刘畅、杨启东,电话:0931-8322315)。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办 联系人:刘瑞雪
电话:0931-8419949转817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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