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报送2014年农机补贴经销商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02月18日
浙江省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我省2014年农机补贴产品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现就做好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方法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确定并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可以直接配送农机产品,须自荐为补贴产品经销商。禁止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经营销售补贴产品。
二、工作要求
坚持“谁确定、谁负责”原则,农机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强所荐经销商管理,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处置并报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处置不力或不作为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向所荐经销商颁发“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附件1),经销商应将标识悬挂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请各有关企业(含直销企业)于2月28日前将《2014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汇总表》(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3)报送省农机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njbt@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应博凡、梁雁,0571-86757983、86757982。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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