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04月11日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市)农业(农牧、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2014年我省继续实施深松作业,省级财政按每亩25元标准,对任务内达到规定条件的深松作业给予补贴。为及早启动农机深松项目,推动各地切实开展好农机深松工作,现将《河北省2014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县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测算申报深松作业面积,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和深松作业任务请示,经县深松工作领导小组或县领导同意后,务必于2014年4月10日前,由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式联合行文,一式二份分别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二、项目实施
项目规模批复后,各地要以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要强化行政推动力度、切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深松作业顺利开展。为不误农时,各地在做好政策、技术宣传,机具、地块、机手、质检员落实等各项准备工作,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可提前开展春、夏季深松作业。允许边作业边申报、先作业后申报,申请后作业与监管凡符合省农、财两厅《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的,纳入补贴面积。
三、项目管理
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深松作业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深松作业任务按质按量完成。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监管工作,会同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深松项目要严格落实“三公示、三签字、三级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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