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西藏切实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农牧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西藏自治区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补贴政策操作程序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要求,全面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确保补贴机具在农牧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认真组织学习《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西藏自治区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全面掌握各项内容,深刻理解新变化、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市)补贴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我厅备案后实施。各地(市)方案制定应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控制动力机械和小型农机具的增长,大力推广中大型,先进、高效、环保的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种子加工机械、植保机械和农户储粮罐生产急需的机具,改善装备结构,提升配套水平。允许各地(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农业产业结构特色重点推广部分农机具,重点推广的农机具不得指定生产企业或具体机型,所占中央补贴资金不得超过全年补贴资金的50%。涉及重点推广农机具的地(市)须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经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农牧厅批准后方能实施。二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设定的宣传渠道,对自治区农财两厅印发的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品目及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及相关制度文件、供货企业规定及代理产品名单等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的公开。三是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操作程序、拖延办理时限。四是公平确定补贴对象。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采取公开摇号、先后顺序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以“不是产业扶持重点”、“不配套相关实施项目”、“占用补贴资金量大”等任何借口拒绝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和组织申请购机,不得优亲厚友,不得虚设补贴名额占用补贴资金。五是确保销售渠道畅通。生产企业配合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机补贴产品市场供应秩序,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干预农户自主选择经销商议价购机,不得设置门槛阻止经销商在该行政区域内正常销售补贴机具。
二、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驻村工作组补贴资金管理
1.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的管理
目前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尚处发展阶段,各地在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扶持中要坚持因势利导、服务引领、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有利于社会化化服务覆盖、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机械化应用效率为出发点,不搞“一刀切”和“大帮轰”,确保不造成财政资金和有效资源的浪费。拉萨、日喀则、山南、那曲等地(市)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政府支持、基础完善、效益良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高效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扶持通过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置换,扩大生产规模,统一种植模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作业的农机合作组织;重点扶持农牧民带头人和涉农企业兴办多元化、多类型的农机合作组织;重点扶持转变牧区生产观念、落实草畜平衡的奶业、饲草业、养殖业合作组织。上述四地(市)要科学配置资金,合理制定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方案,同时提供拟扶持合作组织注册登记证明、合作组织章程、社员名单和作业服务范围等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厅审核同意后执行。各地(市)务必严格审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购机补贴的资质条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申请购买的机具是否符合作业服务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购买机具类别与作业服务项目相适应、机具数量与经营规模或社员总量相吻合。
2.加强对各驻村工作组的购置补贴申请管理
各地(市)根据各驻村工作组申请情况,可切块补贴资金用于其驻村点的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和各驻村工作组补贴资金一律按购机补贴程序,统一由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手续,按时上报补贴进度,不得由其他部门或人员操作办理。
三、全面启动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管理软件系统
按农业部要求,我区决定启用全国统一的农机购置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补贴软件系统的管理水平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系统数据质量是补贴工作质量的重要反映,各地(市)要强化组织领导和人员配置,充实力量,选派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心强的两位同志作为管理员(A角、B角),经授权管理补贴软件系统。一是组织补录2013年数据。各地(市)应尽快组织辖区内基层农机化管理部门和经销商对2013年第二批补贴情况的补录工作,由于补贴资金已操作完毕,只补录文字信息,身份证、发票、人机合影、铭牌等图片信息暂不录入。补录工作要于7月30日前完成。管理系统登陆和使用说明见附2。二是完善系统和启动2014年数据录入。各地(市)要认真总结补录2013年补贴数据的经验,整理汇总意见建议,以便对2014年管理系统进行完善。2014年补贴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信息)要全部录入管理系统。
系统数据是补贴政策实施的重要电子档案,是科学测算补贴额、强化监督管理的基础性资料。各地(市)要高度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如个别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我厅视为购置补贴未如期实施完毕,待补录完成后再安排下批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经销商拒不配合工作的,按照《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区内补贴产品经营资格。
2014年6月4日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附2
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登陆和使用说明
一、系统概述
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分为自治区、地(市)、县、经销商、生产企业和管理员六个操作功能模块,任何一级操作人员在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直接登录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为:经销商注册→生产企业选择经销商并分配销售区域和机具→县级录入购机者申请、公示→县级打印补贴指标通知书→购机者告知经销商协议号和身份证号→经销商录入购机信息→县级核实→申请结算→汇总并申请拨款→拨款结算。
二、管理系统登陆
管理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192.168.0.2。为确保数据安全,管理系统采用VPN虚拟专用网络技术架设,各级管理员与用户登陆软件时即需要VPN登陆用户名与密码,又需要管理系统软件登陆用户名与密码。各地(市)、县级管理员的VPN与管理系统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已在实地培训中发放;各生产企业VPN与管理系统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由自治区级管理员统一分配发放;各补贴机具经销商VPN登陆用户名与密码已在2013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年会上发放,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需自行注册,经审核后开通。各级管理员与用户如遗忘密码请与管理员联系。
三、操作手册
地、县、生产企业、经销商操作手册在请在西藏自治区农牧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220.182.3.54/sites/MainSite/List_2_2152.html)下载。
四、任务职责
经销商:在系统中注册成功后,与生产厂家联系获取经销区域和销售机具品目,取得购机者协议编号和身份证号后录入机具信息。
生产厂家:在取得登录名和密码后,选择经销商、结算经销商,分配销售区域和销售机具品目,分配机具,通知结算经销商申请结算。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取得登录名和密码,录入购机者申请表,批准后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将通知书编号和身份证号提供给经销商(正常购机由购机者提供给经销商),核实购机。
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填写申请表,协调和督促本地经销商填写购机信息,核实购机,督促本地结算单位申请结算。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在取得登录名和密码后,请立即更改密码。
2.联系人:苏春华。联系电话:0891-6364427,1572677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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