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
2014年08月21日
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4年新疆启动了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为重点培育对象,以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为核心,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主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新疆确定1个示范地州(博州)、37个示范县,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示范区。其中,包括伊宁县在内的9个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示范县。这是笔者近日在伊宁县了解到的。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目前,伊宁县农业局已经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7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320人、专业技能型100人、社会服务型150人。通过项目实施,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伊宁县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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