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5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
农机管〔2015〕7号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有关省(区)农机管理局:
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结合全国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我司制定了2015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如下。
一、调查名称
(一)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
(二)大中型拖拉机质量调查。
二、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质量调查,一是掌握在用玉米收获机和大中型拖拉机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公布质量调查结果,引导购机农民理性消费,对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
三、调查内容
玉米收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发展现状,主要企业及产品基本情况,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情况,以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动力配套情况等。
四、调查范围
玉米收获机产品质量调查范围为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和山东省(自治区);
大中型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范围为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和新疆省(自治区)。
五、调查对象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部分玉米收获机和大中型拖拉机产品。
六、调查时间
2015年3月至11月。
七、调查方法
主要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查证、跟踪评测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结合填写调查表和问卷以及关键性能检测的方法进行质量调查。
八、实施单位
(一)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
承担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参加单位: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二)大中型拖拉机质量调查
承担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参加单位: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请承担单位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报我司审批,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完成调查任务,按时向我司提交调查报告。各有关省(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调查的组织领导,支持相关参与质量调查的机构开展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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