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IPO审核通过 证监会提出五疑点要求
2015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28次发审委会议召开,在会上,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获得通过,发审委会议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询问了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第一、2012年-2014年,发行人产品获得的农机补贴总额分别为15,264.59万元、12,291.20万元、13,282.28万元,占销售收入(不含税)的比重分别为20.11%、20.28%、23.14%。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星光系列联合收割机产品能否进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从而享受农机补贴的核查情况,并量化分析不能取得有关补贴收入对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的影响;发行人产品获得农机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不能获得补贴的风险,发行人是否充分揭示了相关风险。
第二、发行人星光农机2012至2014年联合收割机销量受到中高端产品竞争加剧影响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主要产品水稻与小麦联合收割机的市场保有量已经较高。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继续扩大产能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以及产能消化措施。
第三、请保荐代表人结合行业特征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特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较高且与行业水平差异较大的原因。
第四、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而毛利率较高,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等相关情况,对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行说明。
第五、发行人的关联方长兴小浦潘礼南农机服务合作社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钱菊花及其兄钱菊平等于2006年12月成立,钱菊花担任法定代表人;长兴小浦潘礼南农机服务合作社2007年11月1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12年5月注销。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该合作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合作社被吊销营业执照事项中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等导致钱菊花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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