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做好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衔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03月01日
关于做好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衔接工作的通知
闽农机函〔2015〕168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将出台。为了做好201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衔接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将在《实施意见》正式公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实施意见》公布之后购买农机具的,按新政策执行。
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抓紧开展补贴资金结算工作,与财政部门合作,做好2014年度补贴资金的确认和结转。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补贴的农户信息等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三、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谋划2015年购机补贴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待《实施意见》出台后,尽快形成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启动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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