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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年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03月17日

关于印发《2015年加快推进广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农机科〔2015〕6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和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全面提高我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更好地完成《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以及农业部农机化司下达我区每年新增100万亩机插秧面积的任务,我局组织力量制订了《2015年加快推进广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加快推进广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实施意见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和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广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全面提高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更好地完成《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以及农业部农机化司下达广西每年新增100万亩机插秧面积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水稻是我区第一大粮食作物,发展水稻生产是确保广西粮食自给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是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水稻生产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提出要确保粮食安全。党和国家连续几年下发中央1号文件,提出“重点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水稻机插秧等薄弱环节,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2012年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力度推进水稻机插薄弱环节机械化,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2014年农业部将广西纳入全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省范围,共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000万元试点整县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广西自治区政府形成《备忘录》,2014-201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重点补助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探索突破广西水稻生产育插秧“瓶颈”环节,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在推进广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过程中,由于受到水稻生产的自然条件先天不足、生产规模经营小、社会化服务不够健全、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等因素制约,导致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较慢,与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有较大差距。截止2014年底,广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67.32%,比全国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74%低7.32个百分点;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为95.05%、20.44%、77.24%。其中,机插秧水平比全国水平低17.56个百分点,比《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我区水稻机插水平达到32%的规划目标”低11.56个百分点。

  综合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广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任重道远,机插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56个百分点,成为水稻生产三个机械化作业环节里的突出短板,成为制约水稻生产机械化的关键环节,成为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的瓶颈因素。因此,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对促进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增强广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以突破水稻育插秧“瓶颈”为切入点,以全区水稻粮源基地县为重点,以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试点等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机插育秧示范点,加大技术示范演示培训宣传力度,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育秧基质等试验研究,积极探索符合广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发展的有效模式,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全面提升广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切实增强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推进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推进原则

   ——坚持行政推动,加大扶持力度。水稻生产事关粮食安全大局,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则决定水稻生产水平。要将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坚持市场拉动,提高经营效益。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鼓励开展水稻代育秧、代插秧等机械化作业,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市场,建立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长效机制。

  ——坚持示范带动,拓展辐射范围。建立多层次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区、示范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以点带面,梯度推进,不断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化进程。

  ——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完善技术路线。加强农机与农艺的协同配套,从水稻的品种、栽培等方面,建立适合本地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技术路线和技术规程。以农机为载体,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规模化应用。

  ——坚持宣传推动,营造良好氛围。把加强新闻宣传作为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重要手段,提高农民群众对育插秧机械化作业的认知程度,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根据《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全区水稻插秧机拥有量达3.8万台,水稻机插水平达到32%”的规划目标,结合2014年度实际完成情况,2015年广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目标是:水稻插秧机拥有量达2万台以上,比上年增长0.45万台以上;完成机插秧面积800万亩以上,比上年增长110万亩以上;水稻机插水平达到25%以上,比上年增长5%以上。各市机插水平应当保持每年增长5%的持续增长速度,为全区水稻育插秧快速发展和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因地制宜,多模式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

  1、着力推进工厂化育秧技术。工厂化育秧标准化程度高,育秧质量稳定,适合集约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水稻育秧,是平原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种植公司等基础条件较好、种植经营规模较大的区域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2014年,我区已在贵港、桂林等市建立了27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重点建设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推广应用效果良好;2015年继续在贵港、桂林等水稻主产区新建23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两年在全区建50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相应建成50个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力争完成供大田机插秧20万亩以上。

  (1)巩固完善2014年建成的27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指导其健康运行、示范辐射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模式研究,熟化技术流程,总结集成技术,确保育秧中心高效运行;二要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强与农业部门协调合作,为工厂化育秧中心提供系列技术指导服务;三要强化组织服务,组织秧苗供求双方共同合作,指导推动代育秧、代插秧作业服务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提高工厂化育秧中心的供秧能力。

  (2)加大对2015年新增23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一半以上工厂化育秧中心早稻投入育秧生产,确保晚稻全部投入育秧生产。一要加强协调落实,解决建设用地、用电建设问题;二要加强技术指导,协助落实好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方案及承建单位;三要加强育秧技术培训,熟化技术流程,确保首次育秧成功;四要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强与农业部门协调合作,为工厂化育秧中心提供系列技术指导服务;五要强化组织服务,组织秧苗供求双方、代插秧作业服务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提高工厂化育秧中心的供秧能力。

  2、大力推进简易大棚育秧技术。简易大棚育秧技术投资少,操作简单,便于管理,适合中小规模生产经营。近年来,在来宾、柳州、桂林等市得到发展应用,推广应用效果良好,是今后中小规模水稻生产的主要发展方向。2015年在丘陵地区、中小规模经营的区域,重点推广简易大棚育秧或集中育秧分散管理的模式;在全区原有简易大棚育秧示范点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广,促进机插秧面积持续增加。一是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三是培育实施主体;四是熟化技术流程,总结技术模式;五是落实育秧合同,推进代育秧、代插秧作业。

  3、稳步推进庭院式小棚育秧技术。庭院式小棚育秧技术生产投资少,便于管理,适合单家独户房前屋后小规模育秧,是今后小规模生产的主要发展方向。2014年在全区14个市27个点进行试验示范,得到群众认可,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2015年在丘陵山区的单家独户小规模水稻种植区域,继续开展庭院小棚育秧试验示范点建设,加大示范宣传力度,加强试验示范,进一步完善熟化技术模式,大力推动庭院式小棚育秧技术的推广应用,助推我区机插秧水平的发展。

  4、全面推进大田拌浆育秧和营养土育秧技术。大田拌浆育秧和营养土育秧技术,取材容易,操作简便,技术要求不高,农民易于接受,适合于全区中小规模田间大田育秧,是近年面上推广的主要技术模式。目前,全区80%以上机插秧面积依托该技术。2015年要创新方式,组织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高产示范等,在全区全面推进大田拌浆育秧和营养土育秧技术。借鉴贵港市组织实施“333100”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即每个县3个乡、每个乡3个村、每个村3个点、每个点100亩),从点上突破带动大田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面积,力争年新增水稻机插面积100万亩,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示范推进大田集中育秧,从面上突破水稻育插秧面积;二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熟化技术流程;三是加大宣传示范力度,建立示范区;四是培训好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好代育秧、代插秧作业服务。

  (二)结合实施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大力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按照中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办发[2014]4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4]210号)精神,稳步推进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大力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

  一是建设全州县、宾阳县、港南区、桂平市、平南县等5个整县推进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试点。各项目实施县要在整县试点的补贴环节和标准方面,突出水稻育插秧关键薄弱环节,重点对工厂化育秧、大田集中育秧、机插秧等环节进行补贴,并在作业补贴金额上进行倾斜。二是建设临桂、隆安、港北等3个县的水稻品种生产全程社会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试点,加快培育我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对水稻秧苗代育代插服务等进行补贴,并对补贴比例进行适当倾斜,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发展。

  (三)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水稻育插秧集成技术研究

  继续与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合在广西4个市5个县开展不同育秧基质、杂交稻不同播种密度、杂交稻及常规稻不同插植密度与不同移栽方式等5个对比试验,对水稻机插育秧播种密度问题,机插秧杂交稻、常规稻的适应插植密度问题,宽窄行与品种的适应性问题,不同经营规模机插水稻育秧模式应用问题开展试验研究,优化并制定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主推模式,为全面推进广西水稻全程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加强技术研究,力争解决育秧基质问题

  开展育秧基质本地化研究或引进外省育秧基质生产企业到广西建厂,解决育秧基质的可持续供给问题。通过降低育秧基质使用成本,提高农民群众对基质使用的积极性,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大面积发展。一是各市要与相关部门积极进行基质本土化研究,在育秧基质问题上做到取土在本地、研制在本地、应用在本地、服务于本地,解决因育秧基质影响机插面积突破的难题。二是引进柴米合等育秧基质生产厂家,大力推进本土化生产。通过引进柴米合等经试验成熟可靠的育秧基础生产企业,分区域建厂,本土化生产,进一步降低生产和运输成本,提高应用积极性。三是计划与广西水稻研究所联合研制开发育秧基质。通过与广西水稻研究所联合研制开发育秧基质,打造属于广西本土成熟品牌。

  (五)加强示范演示,强化技术培训,加大推广力度,提升机插秧作业水平

  1、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操作技能水平。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多方位开展技术演示培训,加大对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加大对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推广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掌握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通过村两委培训等渠道,加强对村委领导、农机大户、种植大户等技术培训,提高对水稻育秧、插秧机具的维护保养,提高实际操作的熟练度,确保作业机具的正常运行。充分利用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编写并下发的《广西农机化实用技术》、《广西农机推广工作手册》、《广西水稻生产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指导手册》等各类宣传培训教材,投入各级培训及现场会使用,加大对水稻育插秧技术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2、加大推广力度,提高装备水平。通过举办全区水稻育插秧技术示范演示等,加大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及示范推广。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对水稻育秧设备、插秧机械的补贴力度,调动各方面购置使用水稻生产机械设备,进一步提高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水平。

  3、增强服务质量,提高作业水平。在春耕、三夏、三秋农忙时期,成立技术专业小组,深入农户家中,加强作业机械的维修、检修、保养;加强技术指导,切实提供相关服务,进一步提高作业水平。

  4、争取政策支持,开展试点作业补贴。各地应主动争取当地政策支持,积极开展机械化育秧、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提质增量扩面。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2015年全国及全区农机化会议精神和本实施意见,要把突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关键环节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要组织制订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实施方案,整合管理、科教、推广、培训等系统力量,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名单如下:

  自治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黄铭福任组长,江垣德任副组长;成员由范军灿、黄荣忠、陈世凡、费志敏、毛义德、蒋为民、潘浩江、程华安、谭绍荣、徐朝松、卢林、梁文、梁平波、李求让、宁克、吴伯远、缪能祥等组成。

  自治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陈世凡任组长,李建茂任副组长;成员由李春元、姚炜、黄严、刘腊银、胡桂华、蔡强、雷兴谊、余承文、周球兴、钟明、莫智祥、李小师、罗全、韦承坤、黄甫山、廖毅强、花远志、农育能等组成。

  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和推进技术指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技术推进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

  各地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提高育秧播种线、秧盘、水稻插秧机等育秧设备、插秧机械的补贴额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水稻生产机械设备的积极性。二是积极试点水稻集中育秧补贴、机插秧作业补贴。积极争取当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争取实施水稻集中育秧补贴、机插秧作业补贴,降低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作业成本,提高农户使用机械育插秧作业的积极性,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一是各级农机推广部门要成立水稻育插秧技术工作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培训教育和督促检查。二是建立农机农艺融合长效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从技术及管理层面保障我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稳步推进。三是要发挥扶持水稻生产的资金项目带动作用,将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作为水稻高产创建的重要措施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整合资源,形成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发展的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一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指导、监督管理、技术推广、操作培训、生产组织、试验示范、农机补贴、作业补贴、协调服务、安全监管等工作。二是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协作,密切配合,构建有力保障支持体系,加快推进我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进程。三是整合农机化推广项目,优化示范点建设。部、省、市、县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优先、集中安排在示范点实施,提高项目实施和示范点建设效果。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推进工作,发动、引导农机生产企业参与示范推进建设,组织农机生产企业建立示范对比区、样机示范区,召开农机化现场演示、展示会等活动,扩大示范、宣传、推进效果。

  (五)进一步强化水稻生产服务主体建设

  培育扶持发展一批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并选择其中部分具备一定条件的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作为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推广载体,支持其建设“为机育秧”基地和工厂化育秧中心,并积极探索订单式育秧、商品化供秧模式。加强扶持和引导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水稻机械化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功能,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二是加强国家和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和扶持;三是把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各类农业、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

  (六)加强向先进兄弟省分借鉴学习先进经验

  近年来,各省都采取了强有力地措施全力推进水稻育秧机械化。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将推进水稻机插秧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例如湖南省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到省委、省政府的层面,在春耕生产关键时期以省政府名义专题召开全省早稻育插秧机械化现场会,明确提出“3年基本实现水稻机插秧,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的目标任务。二是通过设施设备、机具作业补贴等,大力推进机械化育插秧工作。例如浙江省推进水稻机插作业环节补助政策,对推广应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农户或农机服务组织给予每亩40元补助,并实施水稻集中育秧补贴政策;三是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在水稻主产县区通过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整县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发挥出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例如安徽省建立省级示范县16个,示范县完成水稻机械化栽植661.89万亩,占全省的51.51%,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加快推进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2015年,力争组织我区农机系统管理、推广人员、技术骨干到湖南、浙江、安徽等先进省份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和借鉴先进省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厂化育秧中心及育秧大棚建设及综合管理利用等先进做法及成功经验,借力推动我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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