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农机计函字〔2015〕6号
省局各相关处站:
经研究,现将《山东省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3月17日
山东省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农机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围绕我省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这条主线,以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着力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建设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
二、基本要求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要体现新要求。把中央和我省关于新时期“三农”发展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作为农机化发展规划编制的基本遵循,统领全局,贯穿始终。
二要树立新视野。突出战略性,提升规划的“高度”;突出全局性,提升规划的“广度”;突出前瞻性,提升规划的“跨度”;突出系统性,提升规划的“深度”。
三要关注新问题。瞄准“四化同步”、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土地流转改革等关键问题,选对路径方法,谋划政策措施。
四要研究新办法。要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想新招、出实招,力争推动出台一批新政策、启动实施一批新项目、谋划提出一批新工程,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为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基础支撑。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我省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题报告两部分,总体规划由规划编制起草组负责,专题报告由省局相关处站负责,职责分工详见表一。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山东省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十三五”农机化发展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成立规划编制起草组,负责“十三五”农机化发展总体规划的起草和编制工作;成立规划专家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指导和顾问。各有关处站按归口管理原则分头承担专题报告。
(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高明飞
副组长:侯英忠韩永平刘娜王瑞华
成员:杨兆琪王成民王佃学贾建国蒋景春董佑福石宝成孟凡记江平
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计财处,由王佃学任办公室主任。
(二)规划编制起草组
组长:吕思光
副组长:郑莉
成员:杨斌云郑继超成蓬勃侯献伟杨云峰马根众王兰安郑云芳
(三)规划编制专家组
农机化专家顾问团成员、相关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省局材料组成员等。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重大问题研究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
2月底—3月中旬,开会布置工作,编制印发《山东省“十三五”农机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基本框架形成阶段
4月20日前,开展规划及专题报告的前期调研,完成规划及专题报告初稿;
第三阶段:规划及专题报告的形成、修改、发布阶段
5月底前,修改规划初稿;
6月—7月,首次征求意见,对规划进行论证修改;
8月—9月,二次征求意见,对规划进一步论证修改;
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定稿规划并下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先行、谋定后动的重要性,规划相当于指挥棒,科学的农机化发展规划有利于引领农机化实现新发展。切实提高对规划编制工作重视程度,抽调单位精干力量,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物质保障,确保“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按时完成。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是一个整体,各单位分工不分家,要紧密配合、统筹协作,必要时应开展联合调研;另一方面,农机化发展规划又是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部分,这要求主动与发改、财政、农业等其他部门加强沟通,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使我省农机化发展规划与全国和我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致。
(三)扎实工作,搞好调研。科学规划的前提是研究先行,各有关单位分头承担了专项调研报告,要切实端正态度、务实进取,实实在在开展工作,从细节把关、于小处着力,力求调查研究扎实细致,调研报告务实切题,富有实用价值。
(四)严守进度,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和严格的时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自觉遵守本方案规定的进度安排,按时完成每一步、每一环,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各单位不得拖延各自分工任务进度,影响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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