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八大变化”实现新常态
3月16日,江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发布了2015-2017年新常态下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5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继续坚持和完善“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模式,更加体现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顺应市场化需求的原则,体现了公共财政政策的普惠与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导向,在政策实施格局上坚持简政放权,在政策操作层面上的坚持删繁就简,着力推进政策实施的针对性、稳定性、普惠性、安全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确保补贴政策高效安全实施。改变以往农机部门“无所不管”、“包打天下”的局面,进一步为基层农机部门松绑,确保农机部门能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情管好。
今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是新《方案》有效期三年。新《方案》的时间跨度从2015年-2017年,有效期达三年,年度内有部分政策变化可以进行调整。改变了往年“一年一个政策方案、年年政策靠坐等”的局面,真正实现补贴政策延续性和常态化。二是扩大补贴对象。将直接从事种养殖业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粮食收储企业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列为补贴对象。三是压缩补贴品目,突出补贴重点。补贴品目由2014年的86个压缩为46个,重点保证粮油生产发展所需机械设备,对插秧机、烘干机、大中型拖拉机、植保机械、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四是统一补贴标准。取消血防区补贴政策,血防区与非血防区都按统一的补贴额度进行补贴。五是取消补贴产品门槛。取消补贴产品同支持推广目录相挂钩的规定,只要获得了部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的产品均可按要求申报。六是明确主体责任。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农机部门只对补贴申请的合规性负责。七是突破补贴机具省域间购买的限制。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八是明确补贴有效性。获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由购机者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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