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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获证农机产品质量抽查情况通报

湖北省农机局 2015年06月02日

关于获证农机产品质量抽查情况通报

(鄂农机函〔2015〕42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5〕5号)、《2015年湖北省农机打假和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鄂农机函〔2015〕34号)和《湖北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办法(暂行)》(鄂农机管发〔2014〕29号)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我省部分农机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获证农机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5月6日-8日,我局质量管理处组织省农机鉴定站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先后对湖北荆江农机有限公司、湖北骄晖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宜昌龙泉机械厂、湖北爱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宜昌新丰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农机生产企业获证农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依据是:《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生产条件检查;二是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检查;三是证书和推广鉴定标志使用情况检查。

  总体来看,大部分被抽查的农机生产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生产条件审查)的相关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效地确保了所生产的农机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但部分企业对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还存在着一些影响,甚至严重影响农机产品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当前我省部分农机生产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未能定期检定或校准。检测用仪器设备是确保农机产品质量不可或缺的手段,个别农机生产企业认识不够,未能周期检定或校准,没有保存相关检定和校准计划、记录和证书等。

  (二)产品铭牌内容不全、铭牌与合格证混用。铭牌内容标注不符合要求,缺少产品执行标准或主要技术参数。有的企业甚至铭牌与合格证混用。

  (三)说明书内容不详。个别农机生产企业产品说明书内容不全,有的没有按要求介绍产品技术指标,有的用词不准确。

  (四)没有建立质量控制制度。部分企业缺少质量管理基本条件,质量制度标准不完善,对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使用、修改未能进行有效控制,随意性太强,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五)在销售区域内没有建立产品维修网点。部分农机生产企业没有在所售产品区域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有的虽然建立了售后服务网点,但售后服务能力得不到保障。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没有进行隔离和防护。部分农机生产企业各种不同类型生产环节混杂在一个生产区域,有的甚至在总装车间进行油漆喷涂,存在很大的生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督导检查。省农机鉴定站要进一步加强对有效期内获证农机产品的监督检查,将定期督促检查作为日常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对少数不能认真整改或整改行动不力、拖延推诿,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二)强化农机生产企业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是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关键,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必要手段。农机生产企业要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依法告知各生产企业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督促其知法、懂法、守法。

  (三)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引导、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本执行,规范产品制造流程,科学规划生产现场;要加强制度督查落实力度,防止管理文件与实际生产、服务等脱节,不断提高我省农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专此通报。

  湖北省农机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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