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农村农业发展新方向
城镇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务农人口逐渐减少,农业何以为继?
这个问题于农业大省的湖南而言,尤为迫切。6月26日,省政协召开双周协商会,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就未来湖南农村农业发展进行协商探讨,焦点汇聚于近年来我国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
【词解】
什么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翻译于“The family farm”,是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
20世纪以来,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上上升至89%,拥有全美81%的耕地面积、83%的谷物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如今,家庭农场已成为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集约化机械化发展重要载体之一。
有别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营,家庭农场主要特征在于: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较之兼业农民和各种短期承包经营行为更具长期稳定性,经过工商注册登记,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文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近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去年,原湖南省农业厅也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内含一系列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在协商会上,省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家庭农场符合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化发展的趋势,能有效提升农业生产集约化、机械化水平,增强其市场博弈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现状】
湖南家庭农场尚处于起步阶段
去年9月至今年5月,致公党省委组织调研组先后赴张家界、自治州、怀化、岳阳、长沙等市县区,以及上海的崇明、松江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发现,我省的家庭农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同上海、浙江等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有5300家。而上海仅松江区就组建了1206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粮食面积80%。
调研组认为,我省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具体的制约因素:一方面,全省各市州没有建立发展家庭农场的组织机构与工作机制,没有明确家庭农场的管理主体,对发展家庭农场宣传也较为滞后,许多有条件成立家庭农场的农民不了解相关政策,登记注册数量较少。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大瓶颈。目前,我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还处于推进阶段,土地评估、定价、交易、信息体系不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不够健全。很多土地流转期限短、纠纷多、不稳定,相当一部分农民甚至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传统观念,拒绝参与流转。
此外,还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金融、技术等服务滞后,农场主专业素质亟待提高等一系列发展瓶颈。
【观点】
借鉴上海加快试点步伐
省政协委员、省经济地理研究所副所长王义高
开展好相关认证、注册,使真正有经验、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农户成为发展家庭农场的主力军。对于注册登记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支持,激发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加快试点步伐。根据我省特点,围绕州市优先扶持一部分适度规模、都市型家庭农场,解决好城市的供需关系,再逐步推进生产商品粮和经济作物的大规模的区域性家庭农场。
土地整理与土地流转相结合
省政协委员、湖南农大教授徐庆国
当前,突破土地瓶颈**紧要的就是加快土地确权颁证的落实,为土地流转奠定基础。在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可以制订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农户承包土地实行“互换并块”,“小块并大块”。同时,结合土地整理、水利等公用设施建设等涉农项目,积极推广湖南桂阳县近3年的成功经验,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将农民各自分散的农田进行认定后整合成大田,由乡镇、村组以“数字”的形式分配到户、统**流转,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责任田的“数字”大小来享受土地出租收益。
加大对家庭农场培训服务
省政协委员、张家界市副市长向佐谊
加强综合培训,鼓励家庭农场主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
将家庭农场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承担培训,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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