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取消济南德农等12家农机经销企业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通知
省农机局关于取消济南德农农机有限公司等12家农机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通知
鲁农机计字〔2015〕19号
各市农机局(办):
国家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审计发现、省局组织有关市县农机局自查核实,济南德农农机有限公司等12家农机经销企业存在违规操作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问题。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鲁农机计字〔2015〕4号)和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2〕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济南德农农机有限公司、无棣县恒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邹城市丰圣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威海市建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荣成市春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文登市江浩农机有限公司、蒙阴县金汇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蒙阴县华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德州亚飞汽贸有限公司、无棣县盛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阳信县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平原县环宇汽贸有限公司等12家经销企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上述经销企业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取消后,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同时,对选择上述12家经销企业销售补贴产品的农机生产企业提出告诫。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自主推荐的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农机经销企业,要以此为戒,严守法规,严格自律,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规范补贴产品经销行为。
市县农机部门要认真落实整改,对发生问题的相关企业要立即进行约谈、告诫;尚未追回补贴资金的要会同财政部门尽快按原渠道追回资金;对情节严重的要按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切实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补贴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操作程序,认真审核把关,全面做好补贴机具核实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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