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补贴侧重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厅发出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确定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80%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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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惠农力度不减和政策连续性,《实施意见》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作出了具体规定。补贴对象为全省种粮(小麦)农民,补贴依据为小麦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不低于125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切块资金规模和本地小麦种植面积等确定。资金分配,省里将以2015年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措施;四是鼓励深松整地;五是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山东将着力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重点用于:一是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进行补贴。补贴依据为种植小麦,且压茬种植玉米水稻或其他作物的,以小麦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面积为依据。补贴标准为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60元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防止“垒大户”。二是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省市县三级农业、供销担保公司,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围绕粮食生产,推广土地托管服务,鼓励供销、邮政、农机等发展农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生产环节托管。四是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粮食烘干、棉花机采、仓储物流等设备设施的购置,支持开展小麦宽幅精播、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推广。五是支持农业和供销系统建立为农服务平台。
另外,山东确定调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花生良种补贴涉及34个县,亩均补贴数额较大,继续保留1年;对水稻面积较大的县,予以适当倾斜。小麦玉米良种补贴一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单独实施。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对棉花良种不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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