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2015年农机“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农机“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5〕191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机局),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36号)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2015年农机“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9月9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印发
黑龙江省2015年农机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特制定《黑龙江省2015年农机“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确保农机质量月活动顺利推进。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1.组织各地市农机局开展质量安全下乡活动。重点宣传购机常识和操作安全,以及出现质量纠纷问题如何解决等,提高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在省农机化信息网开设质量月活动专栏。通过公布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热线和接待方式等,及时发布质量月活动情况和相关信息。
(二)开展对在用农机具质量调查、供货质量认定等工作
1.结合农业部的任务,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2013年购置的大马力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进行质量和售后服务抽样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组织召开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对接用户提出的问题,协调解决,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对我省2014年组建的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备的农机装备进行质量调查和供货质量认定。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供货企业及时予以解决。
3.以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方式,受理农机用户在使用农机具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对质量纠纷事件进行调解,减少农机用户经济损失。
(三)组织召开全省农机质量投诉培训和质量调查通报会
将质量调查和接待投诉反映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等内容,动员农机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省、质量强国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省农委副主任李连瑞任组长、省农委农机局,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质量月期间的相关活动内容和有关宣传工作。质量月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农机化管理局质量监督处和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室,负责信息报送、总结材料汇总及上报工作。各单位要把质量月活动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展示省农委工作职能的平台,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使质量月活动成为影响大、内容实、效果好的品牌活动。
2.抓好落实、认真总结。省农委农机局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负责质量调查和质量认定工作;各市(地)农机主管部门配合质量调查和质量认定工作。
各市(地)农机主管部门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室,电子邮箱:hnjzl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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