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报送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决算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决算的通知
农机管〔2015〕6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加强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总结经验成效,根据财政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请各有关省(区、市)在项目县总结的基础上,对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认真总结,并汇总填报《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1)。
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分别按2015年水稻、玉米、油菜、棉花、甘蔗、马铃薯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等类别,包括项目立项、经费安排等情况);2、主要做法(包括工作部署、资金使用、项目内容、机具配备及应用等情况,要有数据支撑);3、主要成效(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和数据);4、主要经验(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体会、创新机制等);5、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属部门预算项目,应以省为单位汇总填报《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2)。资金实际支出(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应严格执行预算规定,如与项目申报书经济分类预算内容有变化的,需详细说明原因。项目资金要求本年度内全部执行到位,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总结和项目决算工作,确保数据逐级填报、真实有效,请不要改动附件表格中的格式内容,以便统一汇总全国数据。项目县工作总结和决算明细表留存省级农机化管理部门三年,以备检查。请各省(区、市)在12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周磊,联系电话:010-59192814,传真:010-59193308,电子信箱:njhsglc@agri.gov.cn。
附件:1.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2. 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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