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机具推荐目录的通知
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站关于开展《青海省2016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机具推荐目录》的通知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配合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支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方便广大农牧民购置农业机械,现开始《青海省2016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机具推荐目录》的征集和编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照《青海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围绕青海省马铃薯和禾本科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本次申报重点为马铃薯和禾本科牧草的播种、田间管理和收获机具。其中马铃薯生产全程机具以中小型为主,禾本科牧草生产全程机具以大中型为主。
二、基本要求
(一)作物类别:马铃薯、禾本科牧草(燕麦)
(二)产品类别:
1.马铃薯平作播种机(平地施肥播种,出苗后起垄宽度70cm,播量可调)
2.马铃薯垄作播种机(施肥播种起垄一次完成,垄宽70cm,播量可调)
3.马铃薯起垄播种铺膜一体机(施肥播种起垄铺膜一次完成,垄宽70-90cm,播量可调)
4.马铃薯上土机(配套起垄播种铺膜机使用,出苗期压膜保苗)
5.马铃薯起垄铺膜机(起双垄并铺膜压土,大垄70cm,小垄40cm)
6.马铃薯起垄机(一次完成起双垄,大垄70cm,小垄40cm)
7.马铃薯中耕多用机(具有扶垄、除草、追肥等多功能)
8.喷杆喷雾机(机载或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植保机具)
9.马铃薯灭秧机(收获前灭秧机具)
10.马铃薯收获机(单行收获宽度≥63cm的收获机具)
11.牧草免耕播种机(带切割圆盘的免耕播种机,行距≥20cm)
12.割草压扁调制机(含胶辊式和指杆式压扁调制机构的割草机)
13.青饲料收获机(一次完成鲜草收割、切碎及装载或抛送的收获机)
14.摊晒机(将收获后的鲜草均匀摊晒与地表的机具)
15.搂草机(将牧草搂集成条的机具)
16.捆草机(含方草捆机和圆捆机)
17.方捆捡拾机具(捡拾收集方草捆的专业机具)
(三)入选目录条件限定在青海省已经实现销售和应用一年以上且无不良反应或投诉的产品。
(四)适应青海省马铃薯、禾本科牧草生产特点和要求,能提供生产应用证明并获得地方农机推广部门认可的产品。
(五)新产品必须经过青海省县级以上农机部门的适应性试验,当年完成试验并符合要求的产品,第二年才能有资格进入推荐目录。
(六)各地在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时,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产品。
(七)推广鉴定证书的有效期应在2016年以后;
(八)推广鉴定证书包含系列产品的,仅限于具体通过鉴定并有相应推广鉴定报告的机型,同一证书的其他机型暂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申报产品类别分别填报(含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从青海农牧业信息网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产品照片3张(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六)商标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
(七)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企业标准;
(九)产品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如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十)所有产品只允许生产企业申报,委托经销商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容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纸质材料一种产品申报一份,必须绞装成册,不胶装成册的一律不予受理。电子版的2016年推荐目录汇总表(附件二)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申报。
四、请各地农机生产制造企业,按规定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五、各申报单位如有疑问和要求,请及时与省农牧机械推广站联系。
申报时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
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
联系单位: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站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北斗宫街2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才让吉
传真:0971-8252825
电子邮件:qhnjtg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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