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下)
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经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发展从主要追求数量增长向质量和数量效益并重、从生产导向向需求导向、从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向创新驱动的集约经营转变。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必须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要素投入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还面临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资料图
(一)开展全国性农机装备保有量普查
农机装备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础,农机装备保有量是衡量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是科学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合理引导农机装备配置的重要依据。没有足够的农机装备投入,将不能达到预期的机械化作业水平;过多的农机装备投入,则会造成动力和装备的浪费或闲置,效率低下。2014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10.8亿千瓦,其中农田生产农机动力投入约为7.57亿千瓦,农田生产单位耕地面积农机动力投入约为0.36千瓦/亩。2010年以来,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机装备保持了年均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为农业机械化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物质技术支撑。但同时,部分问题逐步暴露且矛盾凸显,一是省份部分农机装备趋于饱和,单机作业量明显下降(如在某些省份,前些年玉米联合收获机单机作业量是700多亩/年,目前仅为500来亩/年),农机手收入明显降低;二是部分省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与农田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不相匹配。如位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第1、2、3位的黑龙江、新疆和内蒙古,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分别为0.20kW/亩、0.29kW/亩和0.20kW/亩,分列全国第29、21和28位;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位列第9位的安徽和位列第6位的山东,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分别达到0.82kW/亩和0.71kW/亩,位列全国第2、3位;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位列第21位的湖南,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达到0.65kW/亩,位列全国第5位。很显然,有的地区单位面积动力投入并不高而机械作业水平高(如黑龙江、新疆和内蒙古);有的地区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很高而机械化作业水平较低(如湖南);有的地区在机械化作业水平相近的时候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差距较大,如全国、江苏、山东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60%左右时(分别为59.48%、60.08%和58.79%),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分别为0.38kW/亩、0.36kW/亩和0.52kW/亩,山东的农田单位面积动力投入水平远高于全国和江苏平均水平。据了解,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与地理地貌、经营规模、土地整治、作物品种、种植制度、机器性能,以及装备配置、使用方法、利用效率、社会化服务、机手素质等因素有关;另一方面或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有出入。三是农机装备保有量统计链条长,工作琐碎繁杂,数据核实工作量大,基层农机工作人员紧张,出现拍脑袋人为编造数据的现象;四是有些淘汰或者闲置不用的农机装备仍然统计在册,致使在用农机装备保有量与统计数据不符。由此可见,迫切需要开展全国性农机装备保有量普查(可以采取科学的抽样办法),摸清家底,科学引导各地农机装备发展,达到宏观指导农业机械化科学健康发展的目标。
(二)开展全国农业机械化区划及装备布局研究
农业机械化区划是农业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地制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早在1982年我国曾组织专家研究完成《中国农业机械化区划》,对指导当时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随着自然资源、气候条件、经济条件、作物品种、种植制度、经营规模、技术装备等各方面的变化,早期的《中国农业机械化区划》早已不适应当前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通过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认识和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律,将客观存在的差异及其规律性,利用系统科学、信息技术等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归纳整理,划分出不同的农业机械化区域。根据各农业机械化区域的不同特点,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向、途径、重点、步骤和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针对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成本过高,分品种进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成本与效益比较研究。通过实地调查、跟踪试验、横向比较,探索不同作物、不同区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以及不同机械化技术的生产效率,逐步建立起全国范围和各地适宜的**优农业机械化生产结构,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机械化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高度重视区域特别是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研究
我国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严重不平衡。从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上看,南方低缓丘陵区和西南丘陵山区小麦机播水平分别只有32.10%和11.10%,西南丘陵山区小麦机收水平也仅为20.6%;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国水稻种植面积51%的南方低缓丘陵区和占全国15%的西南丘陵山区,种植机械化水平分别只有16.0%和7.0%,西南丘陵山区水稻机收水平也仅为33.8%;西南丘陵山区玉米机播水平和机收水平近乎于0;马铃薯播种面积占全国41%的西南丘陵山区和占26%的黄土高原及西北地区,机播水平分别只有0.1%和26.5%,机收水平分别只有0.3%和24.6%。从区域发展看,北方地区、平原地区、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北方产区机械化水平提高较快,黑龙江、新疆、内蒙古、天津、吉林、山东、辽宁、河北、安徽、河南、江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南方地区特别是水田地区、丘陵山区发展缓慢,湖北、江西、广东、湖南、浙江、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福建、云南、贵州等南方12个典型丘陵山区省份,除湖北(52.2%)外,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普遍低于50%,其中海南、重庆、四川、福建、云南、贵州等6省(直辖市)不到40%,云南、贵州不足20%,这些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造成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一是与地形地貌、经营规模等因素密切相关。针对丘陵山区,可采用坡度分级的办法,分析剔除不适宜于机械化作业的区域。二是农机农艺结合不紧密。基于农业机械化区划及装备布局,针对短板环节和滞后区域,深入研究种植制度和机械适应性,促进协调发展。
(四)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化统计制度及水平评价方法
农业机械化统计,是为各级政府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等部门搜集、整理准确及时详尽的统计资料,为科学评价、制定政策、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农业机械化统计是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的基础,也是“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机械化大数据的基础。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是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全国及各地农业机械化科学协调发展的基础。但是,由于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人手短缺,对统计指标理解各异,致使一些数据统计存在偏差,直接影响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和对宏观发展形势的判断。因此建议:深入研究农业机械化统计指标和报表制度,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建立奖惩机制,保障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方法,将相关产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并适时对《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1部分:种植业》(NY/T1408.1-2007)进行修订,以适应现实发展需要。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及中高端农机装备研发
针对我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农机装备技术存在许多短板甚至空白,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效率、多功能、精准化农机装备缺乏的现实状况,加强农业机械化与农机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提高有效供给能力。重点研究基于农机农艺融合的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育、耕、种、管、收、运、贮等主要生产全程机械化模式;结合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研究突破大型拖拉机及其复式作业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业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瓶颈,研发适合于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机械化生产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研究构建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的农机管理、推广、监管、流通体系;研究提升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的方法与路径。
(六)加强新时期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研究
自2004年开始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持续增加,由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37亿元,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引导大马力、高性能、先进适用机械使用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益。农业部进一步探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市场化改革,围绕“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方向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在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新时期、新形势下,除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外,还需要研究和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健全和完善农业机械化政策扶持体系。一是加强差异化扶持政策研究,包括区域差异化、不同机械品目的差异化;二是加强研究农机装备保有量预警制度与补贴机制创新,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财政投入效率;三是研究实施秸秆还田、高效植保、工厂化育秧和机插秧、油菜种植与收获、棉花采摘及甘蔗收获机械化,以及粮食产后烘干等环节作业补贴的可行性;四是基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探索农用燃油补助和燃油税减免的可能性;五是进一步加大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力度;六是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安全监管、农机企业技改和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七是在“阳光工程”等有关培训项目中设立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专项;八是研究建立农机金融扶持政策体系等,为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