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拟斥资1.5亿元收购湖北玉龙股权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文略有删节和改动。
重要内容提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于2016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许玉国持有的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玉龙”)5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丰富公司业务类型,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收后处理的全程机械化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公司于2016年3月9日与自然人许玉国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湖北玉龙51%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300万元。
2、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许玉国持有的湖北玉龙5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姓名:许玉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马槽桥社区古井小区145号
**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2013年至今任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湖北玉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4673688209R
法定代表人:许玉国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经济开发区玉龙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机械、汽车零部件、大理石加工机械、造纸机械、液压和气压传动机械、金属结构制造及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本次交易前,湖北玉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许玉国825 55
2范玉珍15 1
3范玮330 22
4许巍330 22
合计1500 100
本次交易标的湖北玉龙的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
就本次交易,范玉珍、范玮、许巍三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6307号《审计报告》,2015年度营收约5700万,净利润约1948万。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收购湖北玉龙51%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 0155号《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北玉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月31日,湖北玉龙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289.2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304.8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84.48万元,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总资产评估价值为9,908.43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5,339.7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68.7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584.22万元,增值率为53.08%。经采用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7,103.60万元,增值率为808.15%。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103.60万元。各方以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湖北玉龙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300万元。
四、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名称
本次收购的目标股权为许玉国持有的湖北玉龙51%股权。
2、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转让人:许玉国
受让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3、收购价格
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玉龙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许玉国所持有的湖北玉龙51%股权的作价为15,300万元,对应许玉国承诺的湖北玉龙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个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全体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平均值3,000万元的10倍市盈率。
4、支付方式
(1)公司将湖北玉龙按公司要求完成对湖北玉龙的审计、评估且出具相关报告等事宜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日内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
(2)公司将于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公司章程变更并完成相关董事会人员的工商备案后十日内,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13,300万元:
1)将4,300万元的转股款扣除公司代扣代缴本次交易应缴个人所得税款后的剩余款项支付予许玉国;
2)将转股款尾款9,000万元支付至湖北玉龙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以下简称“收购专用账户”),湖北玉龙收到该转股款尾款,视为公司已付清取得目标股权的全部对价并已无争议的取得目标股权,该转股款尾款的支取须经公司的财务总监和湖北玉龙的财务总监共同签名及湖北玉龙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进行。
如湖北玉龙三年累计年度税后净利润低于9,000万元的,则许玉国应按以下公式确定的应补偿金额(以下简称“应补偿金额”)向公司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15,300万元-15,300万元×(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9,000万元)
公司同意,在任何情况下,调减后的湖北玉龙的整体估值不低于2015年度税后净利润的10倍(以下简称“**低估值”),即许玉国应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整体估值(30,000万元)减去前述**低估值乘以交易的股权比例。根据天职业字[2016]6307号《审计报告》,湖北玉龙2015年度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926.10万元,湖北玉龙的**低估值为人民币19,260.95万元,对应许玉国转让目标股权的**低作价为人民币9,823.09万元,应补偿金额**多为人民币5,476.91万元。
5)业绩承诺补偿的支付
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应于湖北玉龙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后的二十日内全部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支付的全部转股款人民币15,300万元及其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三年业绩承诺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实际应补偿金额后的余额全部归许玉国所有,且该余额部分应于湖北玉龙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后的二十日内全部支付至许玉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许玉国和湖北玉龙应确保在以上各期还款实际支付前的二日内收购专用账户的余额资金足以支付以上各期还款的金额。
6、转股款尾款的使用
收购专用账户中的人民币9,000万元转股款尾款可用于湖北玉龙补充流动资金、现有生产能力的改造和新项目固定资产先期投入,以及购买理财产品。
收购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向湖北玉龙提供借款以补充流动资金和现有生产能力改造,则应当符合湖北玉龙制定的业务发展计划和预算方案,该等计划和方案应书面提交湖北玉龙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公司如无正当理由的,应予以同意和支持,且该等借款应按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向许玉国支付的利息,并纳入该年度业绩承诺的湖北玉龙年度税后净利润的考核范围。
收购专用账户中的资金用于向湖北玉龙提供借款以对新项目固定资产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应经湖北玉龙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且该等借款应按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向许玉国支付的利息,但该等借款利息不纳入该年度业绩承诺的湖北玉龙年度税后净利润的考核范围。
收购专用账户中的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应当经公司与许玉国协商一致同意,且所获得的收益应存放于收购专用账户并根据约定处置,同时不计入湖北玉龙的当期损益。
7、知识产权及未决诉讼情况
湖北玉龙及湖北玉龙原始股东分别或共同地向公司承诺:湖北玉龙对目前生产销售的产品所需的全部知识产权拥有完整的权利和权益,不存在任何权益负担和受限情形,亦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任何人均无权对该等知识产权及相关经济利益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湖北玉龙目前存在未决诉讼,该未决诉讼不会对湖北玉龙目前生产销售的任何产品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如果该未决诉讼对湖北玉龙造成任何经济损失,该损失全部由公司收购前湖北玉龙的原始股东承担。
湖北玉龙对目前生产销售的产品所需的全部知识产权拥有完整的权利和权益,不存在任何权益负担和受限情形,亦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任何人均无权对该等知识产权及相关经济利益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
湖北玉龙目前存在已决未执行案件及未决诉讼;已决未执行案件及未决诉讼不会对湖北玉龙目前生产销售的任何产品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如果已决未执行案件及未决诉讼对湖北玉龙和\或公司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已经发生和未来发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原始股东承担,已决未执行案件及未决诉讼的经济或其他法律责任不应由湖北玉龙和公司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切入压捆机行业,构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产业链农作物秸秆捡拾压捆机是推进我国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联合收获、粉碎、捡拾打捆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既可以减少焚烧,从源头上保护空气、保护生态环境,又可以促进秸秆变废为宝、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是推进我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
湖北玉龙系国内领先的压捆机研制企业,其生产的系列压捆机具有秸秆成捆率高、性能稳定等优点,能对小麦、稻谷、玉米、牧草以及棉柴等作物秸秆进行打捆作业,可适应旱田、水田和丘陵地带等环境作业。
公司收购湖北玉龙,系打造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产业链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公司在农业机械领域的经验与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长远竞争力。
2、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农作物秸秆捡拾压捆机是时下农机行业的一个新热点和增长点。湖北玉龙生产的压捆机产品已处于批量生产阶段,产品系列丰富、业务成熟、客户基础稳定,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成长性和市场前景,本次收购能迅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同时,本次收购更是公司延伸产业链、推进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的一次重要实践。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湖北玉龙在市场渠道、产品和技术、生产和运营管理经验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本次收购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数据
本次收购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导致公司现金减少,但长期股权投资将会增加,并将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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