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再次报送2016年第二批农机补贴资金需求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6﹞54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但总体上政策实施进度同比相对迟缓。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靠前服务,采取措施,挖掘潜能,在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
为确保又好又快完成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在第一次报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后期和2017年第一季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等因素,再次报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并重新填报《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表》,报各设区市。各设区市汇总后(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传真或拍摄照片发至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黄兰;联系电话:0791-86234564;QQ邮箱: 543370183@qq.com。
2016年8月11日
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分类归档公示(二)
赣农机综﹝2016﹞20号
现将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分类归档通过的干燥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植保机械、中耕机械、栽植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产品信息予以公示。
请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误导和重大遗漏。同时,要对误归入补贴额较高的档次,要在补贴办理前主动书面报告我局,对发现上述问题但未主动报告的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质,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及补贴档次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的准确性。
公示期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6年4月1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传真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传真号码:0791-86213192
江西省农机局
2016年4月6日
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分类归档公示(一)
赣农机综﹝2016﹞17号
为满足我省广大农民春耕备耕的需要,现将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分类归档中专家评审通过的耕整地机械、动力机械及种植施肥机械等3类产品信息予以公示。
请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误导和重大遗漏。同时,要对误归入补贴额较高的档次,要在补贴办理前主动书面报告我局,对发现上述问题但未主动报告的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质,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及补贴档次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的准确性。
公示期自2016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传真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传真号码:0791-86213192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分类归档公示(一)
江西省农机局
2016年3月16日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