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第三批农置补贴报送产品归档情况通报
粤农机鉴〔2016〕5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47号)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及《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粤农函〔2016〕947号),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审查归档结果已于2016年10月24~30日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企业针对报送归档产品提交的说明/证明材料等电子邮件,我站对此进行了审查与回复,对报送归档补充更正材料不予受理。
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广东省2016年第三批农置补贴报送产品归档情况通报点击下载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10月31日
粤农机鉴〔2016〕41号
关于对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结果更正的通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站于2016年5月4日发布了《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情况的通报》(粤农机鉴〔2016〕17号),对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结果进行了通报。根据企业反映及我站的核实,原通报归档的下列4种产品更正为不予归档。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机具品目 |
分档名称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机具型号 |
归档结果 |
情况说明 |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
畜牧饲养机械 |
喂料机 |
链条式送(喂)料机 |
辽阳市鑫源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运料机 |
JXDY—500 |
不予归档 |
非喂料机产品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 |
120—130马力四轮驱动拖拉机 |
马恒达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 |
黄海金马轮式拖拉机 |
黄海金马-554 |
不予归档 |
分档名称不符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 |
55—60马力四轮驱动拖拉机 |
马恒达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 |
黄海金马轮式拖拉机 |
黄海金马-1204A-1 |
不予归档 |
分档名称不符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碾米机械 |
碾米机 |
7.5kW及以上碾米加工成套设备 |
饶平县万胜粮食机械有限公司 |
双砻碾米成套设备 |
6LNCS-1000 |
不予归档 |
机具型号与证书、报告不一致 |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8月18日
粤农机鉴〔2016〕40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31号)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归档情况已于2016年8月5~11日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企业针对报送归档产品提交的说明/证明材料等电子邮件,我站对此进行了审查与回复,并做出处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报送归档补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档参数根据报告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检验结果、试验条件等不作为分档参数依据;(3)公示稿中个别归档产品经查证后存在不予归档情形的,按不予归档处理。
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8月12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以下简称《补贴额调整表》),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审查归档期间对企业提交的补充说明书面材料给予受理。审查归档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不予归档的情形
1、产品不在归档范围内。不属于《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中品目分档的产品;
2、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分档名称不一致。《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分档名称与《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不一致;
3、报告中产品技术规格无分档参数;
4、技术规格参数与报告不一致。《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与报告不一致;
5、分档名称不符。产品基本配置和技术规格参数不符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中相应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
6、机具型号/产品名称/证书有效期(年度)与证书、报告不一致。《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机具型号/产品名称/证书有效期(年度)与证书、报告不一致;
7、证书、报告产品名称不一致;
8、未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包括未报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和《归档材料》PDF文档;《归档材料》PDF文档多个文件报送、文档顺序不符、版面不符(一版面两页原件内容等);《归档材料》PDF文档中缺证书或证书对应的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证书或报告非原件扫描等。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时间自2016年8月5日-8月11日17:00止。
2、公示期间,凡对公示附件中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16年8月11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LCL066@126.com邮箱。不再接收任何报送归档补充说明材料。
3、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确认整理,形成《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后给予公告。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公示稿)(电子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8月5日
粤农机鉴〔2016〕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8号)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归档情况已于2016年4月22~28日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企业针对报送归档产品提交的说明/证明材料等电子邮件,我站对此进行了审查与回复,并做出处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报送归档补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档参数根据报告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检验结果、试验条件等不作为分档参数依据;(3)微耕机分档参数配套功率按报告技术规格中的功率;(4)撤证产品不予归档。
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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